2017-10-06
政府沒約束力議案 打了泛民一記悶棍
「為甚麼一地兩檢竟然會打便利牌這麼低,政府為甚麼不說中港融合是大勢所趨,否則香港只會被邊緣化……」
7、8月,當政府公布一地兩檢方案時以利民為宣傳口號,有些建制派中人背後批評林鄭和政府,混淆了焦點,陳義太低。
表面上,高鐵只打利民二字,似乎欠缺了一點甚麼。但對於普羅市民來說,一地兩檢,還是兩地兩檢;在香港特區來檢,還是在深圳福田檢,他們根本分不清楚,但方便快捷卻是一句到位。
事實上以往特首,當涉及一些兩地敏感議題時,陳義實在太高了。由董建華的「國家好、香港好」到梁振英的「超級聯繫人」,一般小市民才不關心這些。
國家好不好,不重要;香港好不好,也不重要,最重要是自己好。香港是不是聯繫人,不重要,是不是超級聯繫人,更不重要,最重要是自己搵不搵到食。結果是台上的人,自說自話,社會上的兩地矛盾,從來沒法解決。
現實是,在過去三個月,泛民派如何出力,也炒不起一地兩檢所涉及的內地公安於香港口岸執法的敏感議題。即使多方面做的民調也顯示,支持一地兩檢的市民都超過一半,證明以「利民」作宣傳是做對了。
當大家以為政府會按原先時間表「三步走」時,政府突然提出一個沒約束力議案,尋求立法會支持政府以「三步走」程序,推展高鐵一地兩點工作,明顯是「侷」議員表態支持。
泛民議員於是批評政府公布一地兩檢方案後短短三個月,便要求議員表態,是不公道,認為政府要作公眾諮詢。
泛民議員經常濫用議事規則,不斷拉布、提出點人數時,現在反過來批評政府玩議事規則,提出沒約束力議案,這是甚麼標準?你們在議事規則中鑽空子就連本帶利,沾沾自喜,今次政府找到了空位,你們卒之吃了記悶棍。
原先的「三步走」時間表,第一步是11月,特區政府與廣東省政府達成一地兩檢合作安排;第二步是12月,特區政府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請,尋求常委會批准和確認合作安排;第三步是明年2至7月,立法會2月完成首讀和二讀一地兩檢法案,7月會期完結前三讀通過,完成本地立法程序。
為何港府在和廣東省政府洽商前,先向立法會提出沒約束力政府議案呢?
相信政府的考慮是不管方案如何,泛民必定反對一地兩檢,既然對手反對到底,倒不如兵行險著,提早上場。政府意向明顯,就是要「逼」立法會表態支持。
政府不以決議案形式,尋求立法會支持,而改以議案形式,就是要減低風險。因為決議案具法律約束力,議案則沒有。政府相信以立法會內,建制派佔多數的情況下,決議案被否決的風險應該不大,但萬一具法律約束力的決議案甩轆,會是萬劫不復;故採取一個較為保險的方法,提出無約束力的動議。
所謂無約束力的動議,就是它只是一個動議,而不是要通過一條法律草案,故沒有法律約束力。
因為是沒約束力議案,議員發言時間及修訂次數有限制。泛民受辯論既受發言時間所限,又拉布不成,可說是由主角變了配角。
此外,當議案得立法會半數支持通過,政府便可名正言順的「三步走」了,於明年正式立法時所受的壓力相對減少,亦減低了給人司法覆核的機會。由此可見林鄭月娥的政治智慧和手腕高於泛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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