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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4

土地大辯論的幾個問題

  「土地大辯論」開展不到數天,便出現了打鬥事件,有位記者找到我,查詢專責小組成員有無因付出辛勤後仍受到批評而感到挫折。我當然不能代表其他成員說話,但據我估計,他們士氣依然高昂,愈戰愈勇的機會更大。我自己毫不感到挫折,因為對各種惡劣情況早有預期。土地是香港珍貴資源,幾千公頃的土地如何配置,涉及數以萬億計的資產,怎可能沒有人披上各種外衣爭奪利益?根據小組的工作指引,小組並無決策權,但政府卻營造了一種印象,使公眾以為小組很有影響力,那麼不知何處飛來的火力,時會十分猛惡,我們怎可沒有心理準備。猶幸經過數十小時的會議,從各人的辯論中,我看不到有誰是不顧社會總體利益之輩。

 

如果政府能與發展商合作開拓農地,可達至多贏。(資料圖片)

 

已發展土地佔總面積24.3%

 

  我並不肯定小組的覓地工作將來是否有效,因為最後的結果必然與政府能否下定決心在艱難的問題上拍板有關,但我相信小組成員都有理性分析問題的習慣,並且無懼說出自己的看法。因為土地及樓價問題涉及深層次的利益與社會矛盾,我相信我們需要防範「土地大辯論」成為一隻「魔戒」,一隻能如小說或電影中吸引及發動各種黑暗力量的魔戒。堅持以事實為據,多鼓勵沉默的大多數表達意見,才可使辯論納入正軌。我個人更會認為,光靠聲浪說一些似是而非言論的人,或是忙於在網上呼叫口號洗版的人,最不值得我們參考其意見。

 

  小組本身沒預設立場,這是應該的,但並不意味小組成員不能思考,不可有自己觀點。篇幅關係,只談幾點自己看法。

 

  小組只提供18個選項,是否限制了市民的選擇權?我看並無此事。18個選項每項都曾經過長時間的討論,每人對這些選項的可行性都有自己不同的看法,但我認為總要有平衡,太不可行的都拿出來只會浪費公眾的時間,但在這階段選項太過嚴格,又會窒礙公眾的選擇,所以要執中行事,市民也不用認為每項選項都可行,若有更理想的選項也可說出來。

 

  我們應發展出一個壓縮型的城市,還是把城市擴展到更廣闊的土地上?香港人口眾多,已發展的土地只佔總面積的24.3%,我認為已經太密集。例如有人建議在一些公共設施或道路之上建上蓋發展,我認為是壓縮過甚。若真要這麼高的人口密度,改變地積比率建更高的大廈還更簡單一點。不想這麼被壓縮,開發多一些地才是較佳策略。

 

  發展與保育是否必存在尖銳矛盾?港人善用空間,可能已是舉世無雙,否則270平方公里的發展空間,怎能容納得740萬人口?按此推論,港人若不想住得這麼貴、這麼細、這麼擠,很難避免徵用大自然的資源,亦即是說,很難有無痛的選擇。不過,多了土地,發展空間增大,市民不用耗費太多的收入在房屋之上,那麼社會便有較多的資源去改善環境,保育工夫可能做得更好。

 

郊野公園比粉嶺高球場奢侈

 

  郊野公園與高爾夫球場,哪一處應發展?以香港土地之珍貴,我相信兩者都是奢侈品,都可部分發展。我不打高球,幾年才去一次郊野公園,發展這些地方與否,並無利益關係。若能在這兩者中解放出土地,有助遏止樓價升幅。換言之,不打高球及少去郊野公園的人都是在補貼著使用這兩種土地的人,而且補貼額很大。若再仔細計算,郊野公園的奢侈性更大於粉嶺高球場。郊野公園共用掉香港44,312公頃的土地,是粉嶺高球場172公頃的258倍,每年到訪郊野公園的人次是1,300萬,每年在粉嶺共有約12萬局高爾夫球,前者只是後者的108倍。由此可見,郊野公園的單位使用率更低於高球場的使用率。

 

  棕地與農地是否都應發展?我認為棕地使用效率偏低,應該全部發展,但總面積仍遠遠不夠香港需要,而且也要為使用棕地的營運商另外再提供土地,幫助有限。農地若是空置,更應發展。但不論農地還是棕地,都有產權問題,政府雖可用「收回土地條例」,但若不作出足夠補償,容易被人司法挑戰,戴上強搶民產的帽子,打官司曠日持久,可能要十年八年以上,勝敗難料。所以在農地上與發展商公私營合作,若是談得攏,則是多贏的局面。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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