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12
試用期內去旅行 打工仔憂難交代 (晴報)
部分打工仔會提早計劃旅行,遇上轉工或未過試用期便請假,也覺得很為難。有網民指計劃聖誕節去旅行,忐忑何時跟新僱主交代比較適合。有就業輔導社工建議,面試時應預早提出試用期間或會請假,一來可留下誠實印象,二來以便僱主考量,對雙方也公平。
近年廉航不時推出平機票,部分人或會早半年至一年提早計劃旅行。有網民在討論區訴說,早前有公司邀請他參加第二輪面試,但他早已安排12月到海外參加婚禮,需要請假3日。事主疑惑究竟何時告知新僱主,未過試用期便要請假的問題,他在帖文指︰「我唔想畀僱主感覺我未返新工已諗住放假,又驚返咗新工先講,可能佢會唔滿意」。
部分網民認為,面試不一定成功,建議事主獲得聘請後才告知僱主要請假。亦有過來人指,試過兩次均是獲取錄時,才說明需請假,結果僱主也同意讓他申請無薪假。
面試時宜先作交代
80後張小姐曾在大半年前購買平機票到馬來西亞,後來她轉工,面試時已告知準僱主,如獲聘用需在試用期請4日無薪假,最後獲對方同意。「與其返工後擔心點講好,不如早些通知對方,自己有旅行安排。」她又指身邊有不少朋友遇過類似情況,大部分人會預先跟新僱主說明。
救世軍教育及就業服務高級主任羅偉業指,由於僱主有機會考慮應徵者是否可即時上班,或是公司人手緊張,建議事主在面試時向準僱主說明哪段時間需請假。「首先對公司比較公平,二來可留下良好印象,是有交代的表現。」他又指,由於事主需到海外參加婚禮,對僱主而言算是個合理的理由,加上現時預早購買機票的情況常見,相信可獲準僱主接納。
因進修請假易被接納
對於部分求職者面試時說明返工後或需上課或請假考試,羅偉業表示,如果進修的課程跟工作相關,例如從事服務業的人進修英文課程,僱主一般都傾向接納。「應徵者面試提早說明正在修讀相關課程,僱主會有感他修讀的內容對工作有幫助,亦顯得他具上進心。」
盈力僱員服務顧問培訓顧問李淑婷表示,一般僱主不會因應徵者要在試用期請假而不聘用他,反而是對方提早說明,可留下負責任的印象。「除了旅行外,部分人因需要覆診或將舉行婚禮等,這些都是合理原因,相信大部分僱主會理解。」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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