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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2

提升實力 爭取更佳待遇

  有包點連鎖店被人發現個別分店苛待員工後,包點店管理層承諾跟進,值得讚賞。不過,在勞僱權益角力大部分不對等的情況下,打工仔自我提升實力,比要求僱主善待更加實際。

 

本港打工仔工時長人所共知,僱主應該多與僱員溝通,提供更好的工作環境。

 

  有關店舖原本規定每天工作9小時的包點售賣員會有30分鐘膳食時間及15分鐘休息時間,而工作10小時的員工的休息時間則會再多15分鐘。不過,有人卻發現有員工只有15分鐘膳食時間,沒有休息時間,還要站著用膳。包點店管理層知道公司政策與實際情況有異後,已承諾積極跟進。

 

  公司政策與前線實際操作有差距,甚至截然不同,固然與中層管理人員的質素及執行力有關,但最大的關鍵還在於人力市場的供求問題上,在「勞僱雙方永遠對立」這傳統觀念下,大部分員工在待遇、工作條件的議價能力都不高。

 

  當勞僱傾向對立,利益不一致,僱傭關係往往就變成了矛盾相向的無奈困局。當面對不公平的對待,除自動離職外,僱員通常不會,也無能力反抗,只好啞忍。以上包點店的個案雖已頗為極端,但即使原本政策:員工有30分鐘用膳時間及15分鐘休息,也可能已令文職打工仔難以想像。

 

  香港有逾7成打工仔從事服務行業,用膳時間彈性,提早、延後、輪換,甚至沒有時間吃飯,情況並不罕見,社會會接受因行業或工種的特性,從業員須犧牲個別權益的事實,同樣,紀律部隊前線人員在公眾假期、日夜執勤都作平常。

 

  勞僱之間,最重溝通,雙方要有商有量,才可解決問題,再退一步,若認為待遇、工作條件等不可接受,大可循各途經申訴,勞方可透過談判、請願,甚至示威及各式傳媒投訴,新世代的打工仔絕不再是「弱勢」。

 

  自從馬克思(Karl Marx,1818-1883)提出僱主「剝削」勞工勞動價值,「剝削」在這百年間從沒停過。要避免被剝削,有人認為彈性就業(自由工作)會是出路,其實同樣難逃被人剝削的宿命,人力市場的供求才是重點。

 

  包點店有員工的用膳及休息時間被人剝削,但IT企業卻通常有大量休閒時間,員工可健身、娛樂,活動應有盡有,而且茶水間的選擇豐富,唯恐沒有工作能力高的人才加入。

 

  打工仔要求老闆「大發慈悲」善待自己,並不切實際,還是要憑實力獲得更好待遇。有能力,才可炒老闆魷魚,若打工仔實力不夠硬,恐怕仍難免受老闆「炒魷魚」所壓。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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