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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8

改變文化 倡器官捐贈

  政府再度緊急呼籲市民支持器官捐贈,希望有熱心人士捐出一個心、一個肝,以救回一名10歲男童及一位退休校長的生命。若社會早已形成器官捐贈文化及完善的相關制度,總比臨渴掘井,在短時間內,要求市民救急,有更大的成功機會。

 

不願捐贈器官人士多受傳統思想影響,政府應多加宣傳和推廣。

 

  今次急需換肝續命的是乙型肝炎病發的一位退休校長,他需要在一星期內進行肝臟移植,即使有家人、朋友,甚至像舊生父親等都願意捐肝救他,但仍要進一步檢驗才知道是否脗合,以進行O+血型活肝移植手術。另一位男童則因兩邊心室衰竭,急求A+血型心臟續命,他的情況較前述的校長更複雜而困難,因為他不但不能要求活人捐心移植,而且小童的心臟恐怕也不容易找到。

 

  倉卒間需要心、肝這類器官活命,極有難度,除個別器官,如肝、腎可考慮有活人捐贈外,大部分器官都要從遺體摘出、移植,包括心、肺,以及眼角膜、皮膚、長骨等。不過,本地器官捐贈情況一直不理想,今時雖然曾有逾半市民聲稱願意在死後捐出器官,卻只有3%在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上登記,而願意捐贈器官的市民中,亦只有6成有告訴家人,由此可見,在名冊登記並告訴家人自己捐贈器官的意願才最關鍵,否則,有意捐贈而沒有登記,或因家人未知悉、未能理解你的意願而不敢替你下決定,都會令你「救人續命」的善舉難以實現。

 

  當然,有更多情況是家人因為種種原因,包括親人離世而過度哀傷、要為親人留完整遺體安葬等傳統思想影響,而反對離世者捐贈器官,這就需要政府積極推廣捐贈器官的文化,才可望移風易俗。

 

  個多月前,公眾很關心那位曾接受換心手術,後卻因器官衰竭而逝世的大學生。當時從緊急呼籲、做手術,到最後他卻不幸離世,這無疑是對關注器官捐贈者一次重大的打擊,但若社會因此就對本港正在等待器官移植的2,000多名病人漠不關心,不積極嘗試施予援手,不幸就只會繼續發生。

 

  器官捐贈及移植或涉及醫學、道德以至法律等考慮,從來都是個複雜的問題。最近醫管局正研究「交叉器官捐贈」的可行性,希望容許病人家庭可以互換器官,以提升捐贈的成功率。即是若家人捐出器官不符合病患親屬的要求,病人可與另一有相同情況的家庭互換器官,當然這又會涉及另一些配對及具體操作的細節,但也不失為一個機會。

 

  由器官捐贈,以至成功移植,從而讓病人受惠,整個過程並不簡單,但若今天大家因想不到自己的器官可以有甚麼貢獻,而不去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登記,不願走出為善最重要一步的話,就只會讓不幸繼續發生。

 

  謹此祝願所有亟待器官的病者,不要放棄,早日康復!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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