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04Text: 嶺南大學亞太老年學研究中心研究助理教授 韓笑博士
創新地方政策 推進內地高校港澳生就業
北京港澳學人研究中心近期公佈的報告《內地高校港澳學生就業研究》指出,自香港回歸至2015年10月,香港赴內地高校就讀的學生業已超過1.5萬人。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亦確認內地高校澳門學生招收人數呈逐年遞增。在這些港澳青年完成學業,步入勞動力市場時,其所面臨的壓力不僅來自於內地高等教育大眾化及海外留學歸國人數遞增所帶來劇烈競爭,亦有因港澳居民「介於內地居民同外國人之間模糊的主體身份」所遭遇的政策制度障礙。
據該研究中心針對曾就讀或正在就讀內地大學的港澳學生所發放的問卷調查及焦點小組訪談結果顯示,有意向留在內地工作的學生比例達到81%,而最終確定工作的只有37%。即便中央政府在2005年修訂了《台灣和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以便協助港澳居民在內地就業,在內地求職時回鄉證無法登入求職系統,信用卡申請選擇少且申請流程長,五險一金等保障問題均成為畢業生在內地工作的阻礙。其就業證辦理時行政成本的額外支出亦成為某些僱主傾向於選擇內地戶籍畢業生的理由。
對比中央及地方政府在積極促進內地戶籍大學生就業(包括內地高校畢業生及海外留學歸國人員)所提供一系列優惠政策(如簡易戶口辦理流程,提供創業基金及科研基金,鼓勵中小型企業吸收應屆畢業生等),針對港澳學生的就業促進政策近乎空白,更傾向於約束而非協助。這對於粵港澳大灣區發展,及內地港澳青年交流必然產生不良影響。
此外,政策研究中除政策制定外,政策執行(implementation)亦是決定政策影響力的重要因素。內地地方政府依據當地具體情況策略性執行中央政策的創新模式往往認為是中國內地經濟騰飛的主要原因(helping hands),這亦符合Bernstein的環境重構(recontextualization)理論框架。在針對港澳青年就業問題上,北京,上海,廣州及深圳等一線城市在2005-2015年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協助有意向在本地就業的內地高校港澳畢業生求職。但其程序繁瑣,成本增加的問題亦廣受誥病。更有如長沙等城市依舊沿用1994年版的《台灣和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要求港澳居民回港澳開具無犯罪證明記錄,並且要求該地區職業介紹機構開具本轄區無法找到其他可替代的合適人選證明,方可為其發放就業證。在針對港澳居民就業問題上,地方政府創新有限,守舊明顯。
內地幅員廣闊,地區差異顯著,中央政策難以兼顧不同地區,及落實到每一細節。鑑於此,地方政府在政策執行層面上是否可有效依據本地情況策略性創新便顯得尤為重要。考慮到在經濟改革時期,以經濟增長為主要政治表現衡量指標的激勵政策在過去幾十年間激勵地方政府創新,促進本地經濟發展,使中國內地躍升為為世界經濟強國,中央政府是否有明確的政策目標及相應的激勵機制,以及賦予地方政府充分的自主權策略性執行並創新就業政策,是未來港澳學生內地求職的關鍵性影響因素,亦是粵港澳大灣區發展,以及大中華地區合作交流的重要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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