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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15

平衡地區發展乃十二五規劃重點之一

  上兩周我在博客中提到了在全國兩會期間通過的《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作為一份國家未來五年發展的藍圖,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在港澳地區以至在國内,對於普通老百姓而言,《規劃綱要》顯得較為高度概括性,大家認知和了解該綱要内容上可能會覺得比較乏味,也不知道這個五年計劃與以往的有何不同,會如何影響老百姓的日常生活。

 

  新五年規劃的重點有別於以往較為注重經濟擴張,開宗明義地表明未來五年發展更加重視結構調整,平衡發展,甚至以放緩經濟增長速度來確保經濟發展的質量。

 

  在過去幾年的發展中,我們看到國家的面貌變化還是相當大的,人均國民收入水平穩步增加,基礎措施日益改善,經濟結構的轉型加快,綜合國力有明顯提升;然而在這過程中產生的發展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的問題也是相當突出,經濟增長與資源環境約束強化,投資和消費關係失衡,城鄉發展不協調,以致貧富差距擴大,社會矛盾增多,也是在這次規劃綱要中列出的各項問題。

 

  因此,在未來五年的規劃中,國家更重視的是重新調整經濟結構,以內需為新的經濟增長來源,以科技為產業升級和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推動力,鞏固農業,發展服務業,促進農村和城市地區平衡發展。

 

  其中,就較為嚴峻的地區發展不平衡問題,一些對《規劃綱要》的分析指出,由於經濟的快速增長已經導致沿海與内陸地區經濟的差距,為調整地區失衡問題,十二五規劃將把全國分成五個大區予以不同的定位。其一,加強西部地區的基礎設施建設,將西部發展成為開採和精煉資源的中心;其二,將傳統的東北老工業基地,透過增加產品種類和提升增值服務,重新煥發該地區的經濟活力;其三,增強中部地區農業生産中心的地位,將沿海地區的部分生産轉移到中部,提高效率;其四,促進沿海較發達地區的現代化發展進程,鞏固現狀,面向世界;最後,則是分佈在全國各地的貧困地區,例如少數民族的集中地,以及勞動力空心化的農村地區,國家將加大力度支援,發展的重心為保護當地環境。

 

  平衡地區發展只是從地理角度上宏觀地根據各地區的發展現狀,明確不同省份和地區的發展定位,至於規劃綱要中其他的重大發展戰略,容日後再繼續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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