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18
鬆綁愛人
西方情人節剛過,華人元宵又近在眼前,當一眾愛侶喜孜孜甜絲絲之際,我這裏要談的,肯定掃興,此刻翻頁掉頭走,還來得及!
據報近年日人於配偶離世後,選擇「死後離婚」的數字急速增長,過去十年間上升2.2倍,單單2016年即錄得4000多宗。提交申請的主要為女性,年齡以六、七十歲佔大多數。
「死後離婚」日人稱作「姻族関係終了届」,一般離婚須雙方同意,法律條文相對複雜,死後離婚手續簡單,仍在世的配偶只需單方面提出申請,填妥表格連同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及配偶死亡証副本,向相關部門遞交,毋須法律審批、毋須親屬同意,一經申請,即時生效。在法律層面,即代表跟離世配偶的親族恩斷義絕,從今以後,可以老死不相往來。
2017年出版的日本著作《死後離婚》曾指出,不少日本婦女基於養育子女及經濟考量,算是跟丈夫關係惡劣也會忍受同一屋簷下。一旦子女長大,對方離世,取得遺產及其養老金後,即自謀退路,提出離異,有些甚至向子女交待,百年歸老後拒絕跟丈夫同一墓穴安葬。
日本著作:《死後離婚》
「死後離婚」另一原因,就是跟夫家親族關係差勁有關。
婆媳糾紛永無休止,剪不斷理還亂,古今中外難有例外。丈夫在世尚可從中協調,咬緊牙關,百忍成金。半輩子過去,事到如今,急求解脫,堅拒繼續肩負照顧夫家長輩或管理家族墓地的責任。
那是日本特殊狀況?非也!
我輩閒話,不乏分享夫妻二、三十年來同床共枕的幸福美事,愈老愈相愛總是有的,但兵分兩路同床異夢,各走極端,愈行愈遠的,為數也不少。
生活節奏不一,口味興趣迥異,話不投機,各有堅持各有執著,尤其子女成人,卸下人生重擔,了無牽掛,更不願像過去日子般遷就妥協。離婚的念頭,久不久就動一動。
究竟內心要有多不滿多怨懟多難堪多失望,才會這麼決絕?從相遇相戀到相嫌棄,一段關係,何以會淪落到如斯地步?
我認為,是一段綑綁式的兩性關係,把初心纏死了!
另一2004年出版的日本著作《推薦卒婚(卒婚のススメ)》,台灣譯本《卒婚:不離婚的幸福選擇》,提出熟年夫妻如何重整二人的生活方式,讓彼此的人生下半場得以幸福快樂。
日本著作:《推薦卒婚(卒婚のススメ)》
「卒婚」的意思就是一段婚姻的畢業禮,學習過程完成,便該另闖天地。
雙方保持友好的婚姻關係,不選擇離異,但分開生活,如居住在不同城市、區域,或各自到不同地方作長途旅行,卻定期相聚,互相扶持分享,藉此重拾個人空間,幹自己愛幹的事,以完成個人的人生目標。
「卒婚」的立足點,說穿了,就是「鬆綁」,要讓愛情保鮮,不一定要分道揚鑣,而是打從二人走在一起的第一分鐘開始,就要告別那綑綁式的關係。
選擇卒婚的年齡分佈
夫妻關係動輒三、五十年,硬要把兩個獨立個體,糖黐豆般行住坐臥綑綁一塊,黏黏膩膩的,可以撐多久?
相愛不是據為己有,相愛講求互相尊重。在各自肩負起家庭上的基本責任之後,應盡量保留個人的獨立自主性。
共處,本來就是一門高深管理課。就以音樂電影書籍為例,選擇相當個人,可以互相推介分享,切忌強迫一同欣賞,因這是虛耗生命浪費金錢破壞關係的最愚蠢行為。
鬆綁,也不限於愛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親人朋友上司同工,相處時該保持一股彈性,沒有壓力輕鬆自在的關係方可長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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