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2
DQ議員何須急如星火
全國人大常委會於11月11日就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作出一系列決定。其中的重點,是指出香港立法會議員,若因宣揚或者支持「港獨」主張、拒絕承認國家對香港擁有並行使主權、尋求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干預香港事務,或者具有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等行為,不符合擁護《基本法》,一經依法認定,即時喪失立法會議員的資格。
全國人大常委會進一步指出,該決定適用於在原定於2020年9月6日舉行的香港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提名期間,因上述情形被依法裁定提名無效的第六屆立法會議員。
必須指出,這次人大常委會的決議,並不是人大常委會特別要針對立法會議員清理門戶,因為人大常委會已表明,這項議案「是應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請求而提出的」,可見這次被DQ(「disqualification簡稱,即撤銷資格)的四名議員: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與梁繼昌,是特首林鄭月娥主動出擊,部署已久,謀定而後動的舉措,她的提請,不過想希望人大常委會給她上方寶劍,讓她好下殺手鐧,至於她何時作出部署,何時向北京提請及商量,她則諱莫如深,不肯透露。
香港這些所謂民主派議員被DQ,其實也沒有甚麼大不了。自從香港頒布《國安法》後,香港的國家安全考慮已緊握中央手中,一向只會擾擾攘攘的議員已無甚作為,除了在議會玩「計人數」的無聊把戲外,已是黔驢技窮。所謂民主派大勢已去,已成定局。但特首非要除掉她的眼中釘不可,求諸人大常委會的援手。但人大常委會雖回應了特首的請求,另一方面,中國的政治文化,用字還是十分精準的。且看人大常委會的措辭:
第一,人大常委會列出議員被褫奪議席的準則,但同時強調:「一經依法認定」,換言之,不是最高領導人說了便算,一定的法律程序總是要有的。第二,人大常委會更表明,「依據上述規定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的,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宣布。」也就是說,DQ議員的決定不是由人大常委會作出,人大常委會僅是闡釋理據,如何執行,應否從長計議,都由香港特區政府處理。但請注意:特首並不等於香港特區政府,最高領導人也得按程序辦事。即使是習主席,他有任何重大決定,也會通過人大會議和政協會議討論才作公布。
再回頭看今次香港的DQ議員風波,人大常委會的決議公布後,僅10分鐘,特首便發新聞稿,宣稱DQ四名議員。為甚麼急如星火,急不及待到這個地步?為甚麼不等到11月17日的行政會議作討論,連同行政會議成員才作公布?又或者向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打個招呼,甚至諮詢一下建制派議員的意見?
可是我們的特首,運用她的權力,獨斷獨行,剛愎自用,不用聽取任何意見,這種強悍作風,令人側目。但政治是凶險的,如果以為政治不過是力爭上游,考取第一,想法未免過於簡單和天真了。《孟子・告子篇》有幾句忠告:「人之所貴,非良貴也。趙孟之所貴,趙孟能賤之。」身在高位是人之所貴,但不用沾沾自喜,趙孟是晉卿,今朝能給你爵位,他朝也可隨時將你DQ,這就是政治,高處不勝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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