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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25

處理虐兒案務須治本

  今年1月8日,香港屯門發現5歲女童陳瑞臨(又稱臨臨)疑遭虐殺,女童及8歲胞兄均是遍體鱗傷,懷疑長期受虐。兄妹的生父和繼母涉嫌謀殺,同住的外婆(繼母的母親)也涉嫌虐兒。

 

  案中死亡的臨臨,生於一個複雜家庭,生前與任職運輸的26歲父親、8歲胞兄、27歲姓黃繼母、異父異母的7歲姊姊,及53歲的外婆同住。臨臨與生母已一年沒聯絡,據警方調查,相信臨臨曾被父親和繼母虐待,包括拋高擲下多次和用藤條狂打。

 

  此宗虐兒案被揭發後,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此一悲劇揭示港府的兒童保護政策存有兩大缺失,其一是未有回應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曾於2013年要求設立強制呈報虐兒制度;其二是香港現時沒有識別及跟進高危家庭的個案管理系統。在外國社福機制下,所有曾濫藥,或有暴力紀錄、低收入及年輕父母的家庭,會有專責個案社工跟進。

 

  勞福局局長羅致光也表示,政府可能需要檢視及研究日後如何在資源、支援及制度方面加強工作,及早介入懷疑虐兒的個案。據社會福利署的統計顯示,去年首9個月有277宗涉及兒童新呈報身體虐待個案,佔整體虐兒個案39%,近6成施虐者都是父母;前年全年有378宗,佔整體42%。

 

  在一般情況下,若發生懷疑虐兒事件,社署會介入,並由負責社工召開專業會議,為兒童制訂福利計劃,包括安排緊急住宿照顧服務。署方評估後,若認為涉事兒童受虐危機屬高風險,或其父母不適合照顧,便會向法庭申請人身保護令,由社署署長做監護人,並安排入住院舍或寄養家庭。雖然一般兒童院舍都有足夠措施保護兒童不受施虐者騷擾,可惜院舍數目現時供不應求。

 

  根據「防止虐待兒童會」的數字,去年共接獲1,121宗求助個案,除了逾半由家庭成員舉報外,公眾及鄰居舉報也佔近3成。而隨著接二連三揭發懷疑虐兒個案,不少家長已按捺不住,1月24日約30至40名家長宣布成立「反虐兒、護孩子」關注組,並計劃在周日(1月28日)發起遊行。關注組認為,社工在照顧兒童情緒問題上擔任重要角色,政府應推動設立幼稚園社工服務。同時幼稚園生現今缺課30日才向教育局通報,未免太遲,故關注組建議應制定防止虐兒通報機制,缺課7日就要通報。

 

  不過虐兒事件若以為僅依賴社工就能解決問題,只是治標而非治本。以臨臨個案而論,施虐者之一是臨臨的繼母。繼母虐待丈夫前妻的子女,古已有之。中國的古聖人虞舜,其繼母不僅虐待他,甚至想殺死他,趁他爬上糧倉頂修補時,叫舜的弟弟放火燒倉,幸好舜情急智生,用斗笠保護自己不受火燒,及時逃生。但親生父母虐兒又如何?都說「天下無不愛子女的父母」,若香港有這麼多親生父母虐兒,說明香港社會存有隱憂。

 

  虐兒事件與其在事後亡羊補牢,不如早作預防。許多父母的生活壓力太大,工作繁重,樓房又貴,引致脾氣暴躁,情緒失控,無法照顧子女,不惜濫藥甚至對子女發洩不滿。凡此種種,政府都須投放更多資源改善民生政策,以及成立危機群組教導父母管教子女的方式,提供適切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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