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今天發布通知稱,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可申請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名下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
具體來看,購房人及其配偶在廣州市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完成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後,可按合同約定申請將住房公積金帳戶餘額,劃轉至購買房屋所屬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帳戶,用於支付首付。購買同一套住房,申請人各可提取一次購房首付款。申請人提取總金額合計不超過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首付款金額,且不超過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餘額。
另外,提取首付款不影響以該套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的可貸額度計算。提取首付款購房後可以該套住房繼續申請提取,可提取額度扣減已提取首付款金額。
《經濟通通訊社1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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