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04 14:25:33
再談商界參與
上周提及「夥伴倡自強」計劃,社企朋友或仍對商界參與和分紅機制新措施有所憂慮,就算只協助已退休資深商界人士,以及有志又有經驗的年輕人,市場如有商機自能吸引商業和私人投資,政府何需運用公帑出資助商界做生意?
我們十分理解此憂慮背後牽涉到社企的定位問題。社企的核心價值,在於結合商業與社會目標的雙底線,做生意同時著眼營商揚善的平衡,不滿足於追本逐利。以老人服務為例,本身確有一定商機,但若有人希望以社企之名開設一般老人院,審批委員會相信未必會考慮,因其社會目的不夠具體明確;不過,若老人院主攻其他院舍不太願意服務的,如患腦障礙症的長者,因服務本身成本較高、利潤有限,並再以盈利服務其他弱勢社群長者,當中的社會目的便較值得考慮。
又如復康產品,以社企名義開辦零售店,委員定有所保留,並質疑其與一般零售的差異,例如產品是否能革新現行服務,或會否因太前衞,市場未發展卻具一定潛力等。當然具體個案需要更多資料才可進一步討論。希望關心社企的朋友能逐步理解新措施背後的理念。政府予人印象通常較保守滯後,今次的創新領先乃因看到能與業界攜手提升社企的機遇,它帶來的質變對社企下一階段發展非常重要。
轉載自晴報
【你點睇?】民主派初選案,45名罪成被告判囚4年2個月至10年不等,你認為判刑是否具阻嚇作用?► 立即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