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05
最聰明的租客,會買下自己租用物業
有很多人做生意做得唔錯,年年有大錢賺,最後仍然要執笠,理由是業主無良。他們對外界說,即使願意付高於市值的租金,業主仍然唔租畀他們。業主並不是租畀其他人,而是收回自用,與租客做相同生意,甚至請租客的打理人打理。但唔知點解,我很少見到有業主成功,業主收回單位自用之後,唔使幾耐,又要放盤出租,因為業主做唔掂以前租客做開的生意,本來每月有租收,現在變成每月要支付為數不少的使費,一來一回條數好大,最好的辦法就是將舖位再租出去。復租與二婚都是一樣,二婚攞唔到好的彩禮,復租就攞唔到好的租金。
有老友租了一個舖做零售生意,而且做得唔錯,現在租約到期,他願意付高於市值的租金,但業主無意租畀佢。老友託我同業主講吓數,必要時再加些少租仲可以,我反問老友有無興趣買下租用的舖位?老友話講笑咩!他的確有意買下那個舖位,以前亦試過出價,但業主無意賣畀佢,希望他繼續租用,只是話如果他日要賣走老友租用的舖位,會第一時間通知佢,講完等於無講。
我同老友講,今次有機會買下租用的舖位,如果要多謝就應該多謝銀行,如果不是銀行call loan ,尤其是那些持有多個物業收租的業主,被銀行call到失魂,他們都不會出賣走一直收租的物業,由於銀行call loan,他們才迫不得已賣走一兩個已租出的物業。一般租客是無能力買下自己租用的物業,除了那些有實力而做生意有錢賺的租客,老友亦是其一,我樂於穿針引線,希望老友可以買到自己租用的舖位,同時幫業主解燃眉之急。
租客成功買下業主物業的例子,原來並不多。(Shutterstock)
在雙方你情我願的情況下,交易很快完成。原來這樣的例子不多,或者這是業主與租客的天敵個性使然,租客即使有意思買,都會大幅鋤價,同樣情況,業主就算有意思賣,要價亦會大幅高於市價。所以,業主與租客能夠做買賣並不多見,今次若非得到銀行幫手,向持有多個物業的業主call loan,我有很大機會是白忙一場。不過,我仍然要讚吓老友,最聰明的租客,就是買下自己租用的物業。
【你點睇】港府本年度已錄逾2千億元赤字,有議員指或難符基本法力求收支平衡之規定。你認為當局應如何解決財政問題?► 立即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