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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9

移民英國|英國向國民全球徵稅!移英港人在港資產再難藏?遺產稅高達40%!

  英國今年3月發表《預算案》,當中提到會廢除原居地非英國的居民,海外收入只要不匯進英國,便不用繳稅的制度。過去港人以BNO「5+1」移居英國,可用匯入制(Remittance basis)減免稅款,即只要海外收入不匯進英國,便不用繳付相關稅款,而匯入制的年期由7年至15年不等。但在新政策下,居英港人居住滿4年後,不能再以匯入制「避稅」,意味著大家需在4年內處理海外資產。

 

(由作者提供)

 

  事實上,英國全球徵稅政策只影響小部分在香港仍有資產,例如仍在收租的居英港人,不少人預視香港經濟變差、樓價下跌,早已決定在移民前賣樓,一方面不用「蝕到入肉」,另一方面預留多一點流動資金應付在英國的待業期,亦有不少居英港人決定賣掉香港的物業在英國置業,畢竟幾百萬港元足夠在當地小鎮Full Pay買一幢獨立屋,他們要擔心的是如何處理英國當地的物業稅款,多於海外資產。

 

  值得留意的反而是英國的遺產稅,英國的遺產稅率高達40%,而基本免稅額(Nil Rate Band)並不高,只有32.5萬英鎊。當離世時,無論遺產總值是否超過免稅額,一律都要通知英國稅局(HM Revenue and Customs, HMRC)。

 

  在這個層面上,居籍與非居籍身份對移民人士有很大影響,如果離世時居籍身份是英國,除了英國當地的資產,所有海外包括香港的資產都會跌入稅網。假設一個中產家庭移居英國後,在香港仍然保留一個價值1,000萬港元的物業,而其他資產例如現金或股票都超過免稅額,單是香港物業便需要向英國稅局繳交400萬港元的遺產稅。如果離世時居籍身份不在英國,境外資產則不需要計算在內。

 

  雖然英國遺產稅率很高,但只要將所有遺產留給配偶,即使金額超過32.5萬英鎊,都無需繳付遺產稅。如果將房屋留給子女或孫子女,亦可以有額外17.5萬英鎊的免稅額,視乎離世者的資產安排。沒有配偶子女的,亦可選擇把財產轉贈他人,當然這涉及贈與稅(Gift Tax),但只要細心研究,仍會找到方法減稅。現時不少稅務專家及財務策劃師都在網上講解英國的稅務政策,如有需要可自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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