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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8

兩代人講「樓」傷感情!點樣滿足兒女訴求,同時捍衛父母權益?

  兩代的恩怨情仇,往往與樓有關。

 

  上周一宗國內官司引起媒體熱議,控辯雙方均以淚水伸張自己的正義,旁觀者有些認為女子以一年青春,換500萬遺產,好OK喎!亦有人同情兩老,譴責兒子將父母的血汗錢全贈與交往僅一年的女友。這事在網上引起了兩代價值觀的激烈碰撞。

 

  事緣武漢一40歲姓高男子逝世,遺囑將全副身家慨贈紅顏知己王女,包括價值400萬元人民幣(下同)的房產、100萬元存款和一輛平治汽車。王女請男方雙親配合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時,遭斷然拒絕,並鬧上法庭。庭上,王女泣訴遺囑乃男友親手書寫,自己只是完成對方的遺願;高男父母則激動得老淚縱橫,力陳房子是用他們畢生積蓄買來的。

 

  經過五輪調解,結果房產歸兩老,汽車和存款歸王女,兩老並向王女支付60萬元補償金。這官司非常吸睛,引起國內老中青三代口水花四濺。

 

  我們這些香港花生友在消化這則新聞時,同時消化順德美食。席間有人慨歎養兒多年抵不住他拍拖一年,亦有人高唱愛情有價。

 

  「喂!你個仔結婚時,你有冇送層樓俾佢?小心血本無歸呀!」有人問。

 

  「你同我定!」「橋王」答。

 

  原來他發明了一條絕「橋」,既可安置兒子,又可保有業權。

 

  辦法是這樣的:兒子結婚時,他收回一層出租物業,讓兒媳入住,兒子需要付房租,而他一向給父母的家用則以「親情優惠價」綑綁在租金內(他婚前與父母同住,所以有給家用。)

 

  這個Special Offer有以下好處:

 

一、兒子是個有才華的創作人,三更窮五更富,完全有李白那「千金散盡還復來」的豪氣,若將間屋送了給他,可能「連渣都冇」!現在兒子每月付租金,等於強迫儲蓄,一來可以鼓勵他有責任心;二來租金可作供樓之用,父母百年歸老之後樓宇自然歸兒子啦。

 

二、「橋王」兩腳未伸之前,層樓仍屬自己名下,萬一兩代關係轉差,兩老仍留了一手。

 

三、萬一兒子離婚,其物業要分一半給太太,現在這做法可免去以上風險。

 

  這方法已實行了兩年,可謂「行之有效」,現在兩代常常相約品酒試食,樂也融融。

 

  現代人要安享一生的辛勞成果,真要認真規劃資產的分配,免起爭端,否則若不幸兩代交惡,將來兩老連探望孫兒的權利都被剝奪,肯定是晚年一大遺憾。總之,房子在自己名下,銀紙在自己戶口,話事權在自己手上,才能活得有自由、有尊嚴、免後悔、免激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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