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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08

奧巴馬的國際標準

  因為普選爭議,香港人的字典裏又多了許多新字,其中一個叫「國際標準」。近日的警民衝擊,大家就找出美國警察對付示威者的國際標準,來比較香港執法者之克制。

 

  我在報章爬格子,文章隨時開罪人,也想看看大國在這方面的國際標準是如何。

 

  那天感恩節,奧巴馬和兩個女兒出席火雞赦免活動,還屬青少年階段的孩子,站在父親旁邊一臉無癮,被不少評論及社交媒體批評,意指奧巴馬做無聊騷,苦了孩子。

 

  芸芸點評中,共和黨籍眾議員芬奇公關主任勞坦(Elizabeth Lauten)卻踩了地雷,因為她在臉書上說,奧巴馬的兩個女兒瑪麗亞(Malia Obama)和莎夏(Sasha Obama),在白宮每年感恩節火雞赦免大會上穿著極不得體,她說:「你們是第一家庭一分子,應該穿得有點格調」、「你們不是上酒吧」……

 

  言論被大眾認為是嚴重的人身攻擊,勞坦因此飽受批評,立即把短評在臉書上刪除,不單要認錯道歉,還要辭職負責,丟失國會議員公關要職。勞坦直言,自己用字遣詞「太傷人」。

 

  回望小島,我們真的太寬容了。看人家的國際標準是甚麼?嘲奧巴馬女兒在感恩節活動中一臉無聊的評論者,沒事,因為他們調侃的對象是奧巴馬,而非第一千金。但直指孩子衣著無品味的就出事了,為甚麼?因為「禍不及妻兒」。

 

  香港學者、媒體常磨刀霍霍點評特首女兒,網媒網站更把警隊的家人起底,亂評、甚至恐嚇,如果按奧巴馬式國際標準處理,香港的批評者、滋事者,相信死十次都不夠了。

 

轉載自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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