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6
上司強制放年假 下屬呻無得揀 (晴報)
部分打工仔對有薪年假珍而重之,有網民指,上司經常在無通知情況下,便要求他放年假,不滿連放年假也無自由。有人力顧問指,僱員是否可獲放假需看公司最終決定,上司有權不批准下屬在業務繁忙的高峰期或人手不足時放假。
不少人會「密謀」儲年假去長途旅行,但有網民在討論區訴說,上司不時單方面決定下屬放年假的日子,形容連放假也非自願,為此感委屈。帖文寫道︰「無人知啲年假要幾時清,一句『下星期或下個月唔清就無晒』,已經可以KO我」。他又指工作是輪更制,編更很混亂,形容「有時返足9日先放1日,有時兩星期返7日放7日又得,不由自己決定」。部分人指要是OT及其他紅日補假,公司有權安排任何一日讓僱員放假就算了。亦有網民回應說,未曾試過由上司決定放年假的日子,但公司會設置「清假」的期限。
安俊人力資源顧問董事總經理周綺萍指,僱員放年假需跟僱主協商,提出年假申請需公司批准。部分行業如採購及製造業等,需跟內地廠房合作,在農曆新年前後廠房停工,因此有關行業或會要求員工在這段時間放年假。「變相已不存在員工是否願意放假,而是一定要放假。」
部分行業 禁員工旺季放假
周續說,聖誕節及農曆新年是零售業繁忙期,零售業僱主通常會向僱員說明避免在這些時段放假。「全年最旺的時間,整盤生意看重這些日子,需要大量人手支援,從業員也明白這是行規。」而部分大公司為免員工重疊請假,會在年初時要求員工先填寫請年假的日子,亦會說明與同事需避免「撞假」。
盈力僱員服務顧問培訓顧問黃之濂表示,僱主有權決定僱員放假的日子,形容「打工仔某程度處於被動處境」,但上司宜向下屬預早說明,哪些繁忙時期不可休假。「例如入職時可說明哪些時間是工作高峰期,需要早些夾時間請假。萬一真的要在高峰期請假,打工仔可預先處理工作,減少其他同事的負擔。」
對於討論區個案的事主不滿上司無提早說明「清假」限期,黃之濂提醒,打工仔勿只依賴上司提供指引,如有疑惑可諮詢人事部。即使上司與下屬就放假問題存有衝突,也應保持良好關係,尋求可行解決方案。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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