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20
見同事秘撈 打工仔想告發 (晴報)
有網民聲稱見到同事公餘做球類教練及送貨,又沒有向公司申報,疑惑是否要踢爆對方「秘撈」。有人力顧問指,事主宜先考慮公司政策是否不容許員工做兼職,想清楚「踢爆」同事後,或破壞雙方關係。
辦公室出現「二五仔」,同事之間也會有芥蒂。有網民指公司假期多,同事「秘撈」風氣盛行,部分人閒時會做球類教練及送貨,他看不順眼而想「踢爆」對方。事主在帖文說:「因為佢哋其中一個整花過我嘅appraisal,初嚟報到時,仲成日玩我,屈我請飲請食。」他向其他網友請教,如何踢爆「秘撈」者,又不會得失其他人。
部分人認為,如非與同事有大仇口,對方兼職又不損害公司利益,踢爆他人是損人不利己。亦有人直言,部分公司沒有要求兼職需要申請,事主貿然玩踢爆,隨時被人排斥,害人終害己。
累對方被炒 或會成公敵
盈力僱員服務顧問高級經理吳慧琪指,曾有美容公司女職員指,有同事開fb及YouTube教美容,但公司員工手冊說明,員工不可在工作時間以外做美容相關的工作,老闆更發現有關同事的短片是在辦公室拍攝,遂將該同事解僱。「但踢爆事件的同事也不好過,其他人認定她是二五仔而排斥她,最後她忍受不了而辭職。」
吳慧琪提醒,如發現同事「秘撈」,首先要了解公司政策。「例如公司有否規定要申報、同事兼職有否違反公司利益?」同時要摸清「秘撈」者與上司及其他同事的關係,萬一對方被「炒魷」,自己會否成為眾人的敵人。她建議,先提醒「秘撈」的同事,如勸喻後仍無收斂,才考慮告發。
年輕一代以兼職增加收入
職工盟培訓中心課程發展副經理譚健忠指,租金及物價急升,港人的薪金中位數追不上步伐,部分年輕人或會選擇做多份工作。「例如從事零售的,月入只有萬餘元,但租金已佔數千元,不得不做多份兼職。」
他又指,尤其是25歲至30歲的年輕人,有意成家立室及置業的,更會趁假期及放工後做兼職,以增加收入。他認為如個案中的事主打算踢爆同事「秘撈」,應考慮是否掌握足夠證據,否則貿然指控,有機會構成法律責任。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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