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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0

港男怕被分身家 要求婚前簽協議 (晴報)

  結婚有風險,簽訂婚前協議便萬無一失?有港女不忿男友遲遲不迎娶,更被要求婚前簽協議,免他日後被「分身家」,令她感到不被信任。有男女配對專家指,婚前協議對富有一方有利,但這類協議恐會成為婚姻的「一條刺」。

 

 

  30歲前出嫁,是不少女性的期望。但有26歲女生在討論區訴苦,聲稱男友雖然答應3年後迎娶她,但條件多多,令她感無奈又想放棄。帖文指︰「拍拖4年多,男友一直話結婚使好多錢,等我29歲先娶我,其實他有少少家底,其母有幾層樓,有層在男友名下。但男友強調層樓不是他的,更講明要和我簽婚前協議,我很不開心,未結婚就諗定要離婚,咁點解要結?」

 

女方自覺不被信任

 

  事主在文中又指,二人早已協議旅行結婚,根本所費無幾,不明白「點解不能早些結婚」,又謂男友解釋簽婚前協議的原因是「塞住母親把口,勿讓她感到女友為錢下嫁」。但她覺得男友對婚姻欠信任,自言「想放棄他」。

 

  不少網民批評其男友「金錢第一,非女友第一」,又指看清楚一個人,總比「嫁錯郎」好。但有人認為,既然物業非事主男友出資購入,要簽婚前協議保障家人權益亦無可厚非。

 

應先了解對方理財觀

 

  圓滿關係中心總監暨心理輔導學家蔡綺文指,婚前協議與婚姻應互信的本質矛盾,而且「講錢傷感情」,反而先了解對方的理財觀更佳。「例如可傾平日花費習慣、未來是否想置業、生育等,確定彼此金錢觀能協調。」她指,曾處理個案是男方有多個物業,與未婚妻協調後決定只在自住物業加女方名,並簽下婚前協議其他物業女方不可瓜分。「女方覺得都可以接受。」

 

  HK Romance Dating創辦人張惠萍指,曾有個案是女客人想在27歲前結婚,30歲前生小孩,因而嚇怕不少追求者,幸好最後遇上一樣想早日成家的男友,二人拍拖1年半便結婚。「如果伴侶想結婚,不要視為壓力,反而應慶幸對方欣賞及信任自身。」她續指,提出簽婚前協議的必是較富有一方,希望即使離婚亦不會分薄家產,「但愛情除兩情相悅,還包括尊重、關懷及無私奉獻,為婚姻定下條件,婚後難免有條刺,不利維繫婚姻。」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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