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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6

男友物業唔加名 港女:婚事凍過水 (晴報)

  未結婚便先分家產?有港女呻男友不肯婚後在層樓加名,致兩人拉倒,料婚禮會泡湯。另有準新郎指未婚妻稱欠安全感,要求將物業轉她名,令他懊惱。社工指部分女生因欠安全感或受原生家庭影響,提出類似要求,令婚禮或因此告吹。

 

 

  有九十後女生擬跟男友結婚,她提議婚後在男友層樓加其名字。男友卻稱「層樓是他自己買、自己供」,加上父母有份出首期,堅拒加女方名。女生怨男友不為她保障,因此鬧不和,婚事料「凍過水」。帖文發布一日,吸引逾五萬人次瀏覽及七百多個留言,事主被嘲「嫁人定嫁樓」。

 

  另有港男在網上發帖文,說父母把供滿的單位送他自住,惟未婚妻要求婚後將單位轉到她名下。未婚妻稱:「我畀咗我(個)人生你,你唔使畀嘢我揸手」,並強調想要安心而非貪層樓。男生獲知她的想法,已想悔婚。

 

網民建議兩人一起供樓

 

 

  大部分網民指婚後加名可接受,亦有說兩人欠信任,不結也罷。

 

  香港公教婚姻輔導會堅道中心主任鄭靜文指,女方要求男方將物業轉名的個案不罕見,如處理不當,女生會認為男生緊張物業多於她,把感情及物業掛鈎。「曾有類似上述個案,奶奶覺得準新抱未入門就謀身家,女生則認為男友偏幫媽媽,雙方最終分開。」

 

女方提要求 或因欠安全感

 

  鄭指部分女生欠安全感而提類似要求。「或跟成長時有關,如母親由細到大灌輸『做女人要有層樓揸手』。」她建議男方先向未婚妻了解原因,女方亦要考慮有否其他東西可代替,如聯名戶口。

 

  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婦女事工部督導主任蘇艷芳說,不少父母為子女結婚準備首期,但把物業送給兒子,未必代表也想贈予新抱,男生應了解父母意願。

 

  另因「講錢失感情」,鄭靜文指錢銀問題,成為部分準新人的禁忌話題。「婚前沒討論想法及期望,婚後發現與預期偏差,很易有矛盾。」以開聯名戶口為例,部分準新人會煩惱「怕失去私隱、是否應保留私己錢」等,如問題處理不當,或演變成權力問題。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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