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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7

稱照顧祖父 申公屋加名捱轟 (晴報)

  近年住屋問題成為市民最大困擾。有網民問及公屋能否加入孫仔個名,以便照顧有長期病的丈夫爺爺,但遭炮轟借照顧長輩為名,其實想霸佔單位。學者指公屋三年上樓的承諾強差人意,不少人千方百計「打尖」,促政府檢討富戶政策騰出單位。

 

 

  現時一家三口租住兩房、月租萬餘元的網民,在討論區指丈夫爺爺在公屋獨居,「上個月喺屋企跌親,爺爺想加我老公個名去佢間公屋,方便照顧佢,請問得唔得?」

 

  但不少網民炮轟事主藉照顧之名,「連阿爺間公屋都要謀」;也有人估計當事人是想加名後,能細屋換大屋,「因有老人家可(排)快啲」,更批評:「你當公屋係古時啲大戶人家嘅祖業」。但涉事的網民隨後極力否認想霸佔單位。

 

香港住屋問題縮影

 

  李太(化名)婚前住公屋,婚後因樓價高,與丈夫租樓暫住。她居於公屋的父親,曾提出轉名給她做戶主,「爸爸話樓價高,將來個孫都可以加名,日後用綠表換居屋又好,繼續住公屋又得」,她坦言,這是香港住屋問題的縮影,形容「普通打工仔點買樓?」

 

  據房屋署現行規定,公屋戶主去世或遷出後,單位租約可無條件批給戶主配偶或單位內居住的家庭成員(俗稱轉名),但須接受富戶政策的入息及資產審查。

 

學者:應收緊資產限額

 

  公屋聯會主席、長策會成員王坤解釋如新戶主入息及資產限額分別超出公屋申請的三倍及八十四倍,或不能續租。三人家庭為例,入息上限約六萬三千元,資產上限為一百七十七萬元。

 

劉國裕

 

 

  但城大公共政策學系副教授劉國裕批評政策荒謬,據二零一一年人口統計顯示,當年入息低於四萬五千七百八十元的三人家庭達百分之八十五,「依家好多人都唔會超過富戶入息限額,繼續交租就可以住。」他續說,不少人以照顧長者為由,「打尖」上樓,認為有必要收緊入息及資產限額至兩倍,「如果唔係與長者同住,要加名或轉名,就要入紙排隊,如未排到長者已過生,就唔可以繼承」。

 

  王坤認為,目前公私營單位不足,收緊富戶政策有困難,預料要待有充裕供應後才能檢討。

 

照顧者可申請暫准居住

 

  本報向房屋署查詢,過去五年公屋轉名或加名的申請個案,署方回應指,並無相關統計。但按現行政策規定,轉名須按俗稱「富戶政策」接受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凡全家總入息不超逾公屋入息限額兩倍,可獲批繳交原有租金;如入息為兩至三倍者,可獲批繳交倍半租金,另加差餉的新租約;而入息超出三倍,而資產不超出者,則需繳交雙倍租金,另加差餉。

 

 

  若住戶有照顧戶主的需要,或須依靠戶主,可申請親人有條件暫准居住。申請人需提供有效文件證明雙方關係,並須每六個月申報居住狀況。當照顧或依靠戶主的條件不再存在,有關人士須於三個月內遷出。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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