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16
照顧動物 思量責任
《動物福利法》現正展開公眾諮詢,除擬對虐待動物加重刑罰之外,還引入謹慎照顧動物的精神,實行透過法律,對動物體現愛心。如果「謹慎責任」(duty of care)的精神能加以延伸,相信社會將更美好。
從罰則看,《動物福利法》諮詢文件建議,「殘酷對待動物」由最高監禁3年,加重至由4年至10年不等,同時會限制違法者飼養動物,甚至永久取消其飼養動物的資格,並授權執法人員進入處所,拯救動物。
有人說,一個社會文明和道德水平的高低,乃至民眾的偉大程度,可根據當地民眾對待動物的方式來衡量。香港雖是華人社會,但近年對動物權益已逐漸與先進國家看齊,社會上要求捍衞動物權益的呼聲日高,尤其是當有動物,主要是與人類親近的貓、狗遭受不妥善照顧、遺棄,甚至不合理地被人道毀滅、殘害、虐殺時,有些人方體會到「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的真確。
要處理動物,大家可能會聯想到一眾政府部門、非政府機構及非牟利志願團體,例如漁護署、食環署、警務處、愛護動物協會(愛協),以及不同的愛護動物團體等。其實,政府部門,例如漁農署就未必任何動物都會受理,鄉郊的牛及野豬、箭豬等野生動物才是他們處理的對象。
至於妥善對待貓狗,愛協似乎會給市民更大的信心,但礙於資源,愛協的支援其實也很有限,於是就催生了坊間不少非牟利的志願團體。無論是真有愛心的義工或利用其他人的愛心以圖利,那份真誠與偽善之間,市民需要謹慎識別。每次打風後,總有「義工」指「非牟利」的貓舍狗舍倒塌,急需維修;當然,也有人不接受捐助,一直以自己微弱而有限的財力,苦苦支撐,矢志為動物提供庇蔭。
愛護動物,必須以人性及良知為本;愛心之下,無論是上水屠房那6,000隻豬或擅闖民居的野豬、那隻來自泰國的可憐狗或在「地獄狗場」中受虐的狗隻、被人變態虐殺的幼貓、引起大鼠戊型肝炎的老鼠,以及魚檔待宰的活魚等,都有其權利和福利,如何看待和衡量,大家尚有討論空間,但若有人忽發愛心,不先慎重考慮自己要有的長遠照顧責任,便貿然飼養動物,乃至因條例生效而棄養動物,政府就必須做好準備,增加資源執法,同時要預防棄養的個案大增,更要教育市民「謹慎責任」的核心精神。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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