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30
與子女討論死亡
「如果你是那位法官,你會怎樣判決?」我問女兒。
「你會判那個病人勝訴,給他自由,讓他結束自己的生命,還是判醫院勝利,把病人永遠留在醫院內?」
「很難的!」女兒邊說,邊沉思。
和女兒去看話劇《生殺之權》。故事講述雕刻家夏禮信因交通意外受傷而變成全身癱瘓。經過幾個月的治療後,他復原的希望完全幻滅。
他的朋友、親人和醫院員工,明明自己開開心心的,但一站在夏禮信面前,則變得拘謹和小心翼翼。這些人怕的是把自己的喜悅感染了他,令他有所感觸,有所難過。
他不再認為生命有意義,他選擇結束治療。這意味著死亡,他無疑是自殺。他的主診醫生是個使命感極強的醫生,他說:「我不能容忍有人在我的醫院內死去。」
他引用法例,宣布夏禮信陷入情緒抑鬱之中,更強行為他注射鎮靜劑。夏禮信則請了律師代表他向法庭申請人身保護令,爭取重獲自由,做自己想做的決定。
我喜歡看文化演出,尤愛話劇;女兒也一樣。和她兩個人看話劇,特別刺激思考。像這齣話劇,相信每位觀眾都在心中做了法官,為此爭議作一了斷。無論決定怎樣,腦海裏也會經過一層哲學性的思考。
父母會為子女安排許多課外活動,由學術性的到體育性,由積極進取的到消閒娛樂的,都甚少與子女討論人生。因為前者可以提高謀生技能、搵錢能力。
人的一生要有方向和方法,方向是正確的價值觀;方法是生存技巧,例如溝通能力、領袖才能、學歷等。
方向不正確,縱使你有天大本領也只是一個沒有血肉的人;方向正確,但能力不濟也不會成功。
肯定的是,能力可以學習,生存技巧可以改進,但培養子女的價值觀,卻甚少得到父母重視。
我希望女兒可以為自己設定方向,亦有方法可以完成自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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