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0
《禁蒙面法》又再錯判形勢
《禁蒙面法》在西方,是指用立法和刑事措施,禁止人們遮蔽面部的行為,而蒙面行為可出於宗教或有政治目的。日常生活中,阿拉伯穆斯林女性有遮蔽面部以至全身的習俗。進入21世紀,隨著穆斯林人口增長,是否禁止女穆斯林蒙面,在非伊斯蘭教國家,特別是西歐國家,成為具爭議性的話題。
近年最流行的政治蒙面,是來自一部於2005年上映的反烏托邦政治驚悚電影《V煞》,劇情改編自1988年的同名漫畫。該片背景設定在2020年的英國,當時是受法西斯政黨控制的極權統治,結果一名戴著佳・霍士(Guy Fawkes)面具,自稱「V」的男子呼籲全英國民眾站出來反抗獨裁。
佳・霍士(1570年-1606年),是英格蘭天主教會地方成員,策劃1605年的火藥陰謀,但以失敗告終。插畫家將佳・霍士的臉部肖像設計成有著特大笑容、雙頰透紅、口部有往上翹的八字鬍、以及下巴上有著細尖垂直的鬍鬚。《V煞》電影播映後,佳・霍士的面具已成為各種抗議活動的象徵,在世界各地的反政府示威遊行經常使用,香港也無例外。
香港今次示威者的蒙面,除了有些戴了佳・霍士的面具,更多的是戴上頭盔、護目鏡、防毒口罩等。在今年10月3日,逾20名來自不同界別的建制派人士,宣布成立「禁蒙面法推動組」,推動特區政府盡快訂立《禁蒙面法》,止暴制亂。推動組由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任召集人,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及新民黨葉劉淑儀任顧問。翌日香港特區政府行政會議召開特別會議,當日下午特首林鄭月娥正式宣佈,以《緊急法》頒布《禁止蒙面規例》,禁止參與遊行、集會及非法集結的人士以任何形式蒙面。
《禁蒙面法》的目的,顯然是禁止參與非法集會人士,以任何形式蒙面,從而遏止暴力衝突蔓延。《禁蒙面法》是好是壞,若借用鄧小平的「貓論」說,所謂「不管白貓、黑貓,只要能捉住老鼠就是好貓。」意思是一切看效果來決定。因此若《禁蒙面法》推行後,確會令示威集會更和平,對警員執法更安全、更方便、更能有助遏止極端分子犯法,在短期內做到止暴制亂的目標,讓社會回復安寧,則《禁蒙面法》自然是善法。
按照香港正常的立法程序,《禁蒙面法》應交由立法會從長計議,再經三讀通過。其實立法會已預計在10月16日召開會議,但特區政府不多等十餘天便急忙繞過立法會,動用《緊急法》通過《禁蒙面法》,是冒著違反憲制的風險,因為繞過立法會的立法或會帶來「副作用」,影響國際投資者對香港的看法。而特區政府此舉,唯一解釋是非常時期的非常手段,並且多半充滿自信,認為《禁蒙面法》推出後,能收立竿見影的效果,使現時的亂局馬上降溫。
《禁蒙面法》顯然是特區政府試圖以行政命令繞過立法機關而訂立,可惜事與願違,推出後警察在實際執行時出現不少混亂情況,根本難依照指示有效落實,製造更多濫用權力的空間,而亂局不僅沒有降溫反而升溫,又一次說明特首林鄭月娥繼《逃犯修訂條例》之後再次錯判形勢,造成尾大不掉的爛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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