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18
效用較長遠的玩具
欲望和需要,在不同社會環境、不同的家庭狀況,有不同的定義。
然而在一般人心中,很多時都會認為零食、玩具、漫畫、娛樂餐飲、名牌時裝服飾等並非必需,所以被列為欲望消費,而非需要消費。
據一項家庭開支調查結果報告,中等家庭的開支,在上述的欲望消費,卻佔了租金以外總支出的很大比例,超越八成。因此父母在指導孩子精明消費時,不能再嚴格禁制孩子的欲望消費,否則變成為吝嗇,但也不可過量縱容而養成孩子奢侈的習慣。
不少專家在親子理財上,提議家長應儘量少購買零食糖果,改買有益輕便易食的水果,如草莓、葡萄等。在選購衣物方面,則應以美觀耐用為考慮因素,而非以追逐名牌為主。在書展中,宜選擇益智的讀物,寓求知識於娛樂、消閒中。
玩具對兒童而言,是不可缺少的。據心理學家的分析:兒童購買玩具是由兩個心理因素所推動:一是「好奇」、二是「佔有慾」。
對於新奇的玩具,兒童多希望能夠玩樂於手中。但一旦新鮮感已過,玩具就會被擱置一旁。父母若留心觀察,不難發現子女常玩的玩具不多;甚少玩或購買後從未再觸摸過的玩具為數卻不少。這是因為佔有慾使孩子產生擁有玩具的衝動,但在真正得到欲望滿足後,便對玩具失去了興趣,新鮮感亦隨之下降。
要減少孩子對佔有玩具的強烈要求,父母必須對症下藥,對孩子作出適當的指引和教導。「佔有慾」是其實是貪婪的表現,父母可以善用伊索寓言的故事如《生金蛋的雞》、《狗和影子》等,讓孩子明白貪心的後果。
另一方面,在親子理財的課程中,應加強「物資有限,欲望無窮」的意識,並讓孩子明白,要滿足欲望必然要有所付出,達成一項要求,則可能要放下其他欲望。
父母可以常帶子女到大型玩具店、玩具展覽館或玩具展銷會參觀,從而了解玩具種類之繁多及其耗費之大,不能盡買,跟著再作教導和解釋,讓子女明白選購玩具的要領。
參觀玩具展覽另一目的,是讓孩子觀看新奇玩具的操作示範,以滿足孩子的好奇心。
欲望消費一般可以帶來短暫的滿足感,若能指導孩子在消費時考慮較長遠的效益,把欲望消費轉化為需要消費,則可以說在親子理財上,邁進了一大步。
因此在選購玩具時,不妨提議小孩購買效用較長遠的,如體育用品,一方面可以鍛鍊身體,同時亦能增長技能。也可以選購樂器類,以提升孩子對音樂的興趣。另外購買棋類或其他益智玩具,則可以提高其思考能力,增進智慧,都不失為良好的消費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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