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27
植入廣告 大勢所趨
TVB在節目安排藝人食炸雞醫肚,通訊局定性為植入式廣告,裁定罰款15萬元。TVB發聲明會訴諸法庭。難怪TVB火爆,同是炸雞,《來自星星的你》植入全智賢食炸雞、飲啤酒,通訊局則視若無睹?令人質疑通訊局有雙重標準,又或通訊局天真以為難道有人真會飛去韓國幫襯食炸雞?答案偏偏就是:「係!」韓式炸雞因該劇成為港人遊韓國追捧美食,直接帶旺當地旅遊業。
又為何台慶食pizza通訊局開綠燈,食炸雞卻罰錢,是否因《奧斯卡頒獎禮》也食pizza,有先例可援,通訊局就跟衫尾?可以給個說法嗎?否則就如裝個罰款陷阱對免費電視不公平。
很多外購劇、外國電影也植入廣告,是大勢所趨,相關產品因而大紅,間接幫助其本土經濟,香港則不可以,因為通訊局嚴禁任何自製節目有logo在畫面出現,不論街景、家居或辦公室,都不能見到招牌,否則罰錢,影響節目真實感,會令各地觀眾覺得香港是個沒個性、面目模糊的城市,完全堅離地。
通訊局是時候跟隨時代步伐,檢討條例,免窒礙電視業發展。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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