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5/2020
藝人閃婚後閃分:是敢愛敢恨忠於自己,還是善變多心衝動兒戲?
合則婚、不合則分,是敢愛敢恨忠於自己,還是善變多心衝動兒戲?
香港女藝人與台灣男醫生相識四個月後結婚,他們不時大曬恩愛照片放閃之際,轉過頭突然宣稱已經協議離婚。到底是愛情虛幻難以捉摸,抑或是人活得表裡不一?
原本承諾了的一生關係,14個月就到期下架,有媒體認為分手是由於雙方經濟能力和金錢觀念有異,亦有指兩人的性生活協調出現了問題。但如果不同的結果就是分開,那麼普天下婚姻都應該離婚收場,因為世上從來沒有兩個人的渴求期望需要是相同的。男醫生曾說:「她不愛我」,認為這是分手主因。新婚階段,理應甜蜜溫馨,但紙婚一過就拆夥,愛得那麼脆弱,感情豈真薄如紙?
由於不敢肯定眼前人是否愛自己及適合自己,所以大部分人都會用上一段時間去互相認識,確認大家已積累一定程度由信任和了解而來的信心,才決定走入教堂。閃婚,意味不會花太多時間去尋覓和思考,只要身邊有合眼緣、Package不差,便決定結婚,結了婚才再去了解。
有人認為閃婚沒有深思熟慮,但衝動其實也是愛情的其中一個元素,有時甚至是愛的開始,重點在於雙方能否由Feeling走進Loving and Living。報道指女藝人在婚禮後已表後悔結婚,對丈夫開始冷淡。結婚也許像舞台表演,婚禮上不停穿梭更換婚紗裙褂晚裝,美艷吸睛贏得眾人艷羨專注,但表演完結,高昂情感也隨人羣潮水式散去。婚之始,她並不愛他或已經不愛他,所以其實她沒有變,也因為她沒有變,閃婚變成閃分,即使出乎意料卻又合乎情理。有些感情因誤會而結合、因了解而分開;有些感情卻因衝動而結合,未了解已分開。
兩個人不會徹底了解才結婚,幸福也未必和認識時間有必然關係,關鍵在於大家眼中有否注視對方以及對感情的尊重。如果學不會專一、尊重、包容和欣賞,維持感情的方法,就是要不斷去開展下一段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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