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專業 | 黃俊碩:港會計師如何在內地開設事務所
《金碩良言》在早前兩篇《會計專業篇》,講述目前香港會計界進軍內地市場的合作機制,和香港會計人才如何取得內地執業資格及相關流程之後,本篇將會簡介香港專業會計師如何在內地開設會計師事務所或擔任內地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所需的要求及條件,以及粵港澳大灣區內兩大主要自貿區——深圳前海及廣州南沙,為香港專業會計師在當地開設會計師事務所或擔任合夥人提供的各項優惠政策。
按照國家財政部頒布的《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簡稱《辦法》),內地會計師事務所分為普通合夥、特殊普通合夥或者有限責任公司三種:
1. 普通合夥會計師事務所為小型的會計師事務所,只需2名以上中國執業註冊會計師(註冊會計師:CICPA)為合夥人,具有書面合夥協議及經營場所即可。
2. 特殊普通合夥會計師事務所為中小型的會計師事務所,需要15名以上由註冊會計師擔任的合夥人、60名以上註冊會計師,具有書面合夥協議及經營場所。
3. 有限責任公司會計師事務所為中至大型的會計師事務所,需要5名以上股東、不少於30萬元人民幣的註冊資本、股東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以及經營場所。
《辦法》中規定合夥人(股東)必須具備下列要求:具有註冊會計師執業資格;成為合夥人(股東)前3年內沒有因為執業行為受到行政處罰,及因各種不正當手段被省級財政部門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者撤銷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的決定;最近連續3年在會計師事務所從事審計業務,並在會計師事務所從事審計業務時間累計不少於10年,或者取得註冊會計師執業資格後最近連續5年在會計師事務所從事審計業務;在境內有穩定住所,以及每年在境內居留不少於6個月,且最近連續居留已滿5年。
普通合夥及特殊普通合夥會計師事務所應當設立「首席合夥人」,而有限責任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則應當設立「主任會計師」,負責管理會計師事務所並擔當會計師事務所的法人代表。而擔任「首席合夥人」(主任會計師)除了要合乎擔任一般合夥人的條件之外,更要在內地連續居留滿10年,並且具有代表會計師事務所履行合夥協議或者公司章程授予的管理職權的能力和經驗。
深圳前海自貿區為在當地開設會計師事務所或擔任合夥人的香港專業會計師,提供優惠政策。(Shutterstock)
在CEPA合作框架下,持有註冊會計師資格的香港專業會計師,申請成為內地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時,其在港取得審計業務的工作經驗將等同於內地的審計工作經驗。因此,持有註冊會計師資格的香港專業會計師,基本上只要合乎在內地的居住要求,即是在境內有穩定居所、每年在境內居留不少於6個月,且最近連續居留已滿5年,即可申請成為普通合夥人,而申請成為「首席合夥人」(主任會計師)則需連續居留滿10年。
隨著國務院在2019年發布《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將粵港澳大灣區打造為國際現代服務業中心,而香港會計界一直擁有與國際會計界高度接軌的優勢,所以大灣區內地九市均提供大量稅務及租金優惠、現金津貼及獎賞等,一連串的政策措施,鼓勵持有註冊會計師資格的香港專業會計師在大灣區內落戶執業,或開設會計師事務所。由於大灣區內各市推出的優惠政策眾多,而本文的篇幅有限,未能一一盡錄,因此,本文會集中講述大灣區內兩大主要自由貿易區--深圳前海自貿區及廣州南沙自貿區,為吸引合資格香港專業會計師落戶所推出的優惠政策。
由於內地的個人及企業所得稅的稅率遠較香港為高(內地個人所得稅最高徵收稅率為45%,企業所得稅最高徵收稅率為25%,而香港薪酬稅的標準稅率為15%,利得率的標準稅率為16.5%),為吸引香港專業會計師落戶,深圳前海自貿區及廣州南沙自貿區均提出,向合資格在當地執業的香港專業會計師提供個人及企業所得稅減按15%的徵收稅率,即是有關個人或企業繳交的所得稅超過15%後,可向當地稅務部門申請退還多出的繳稅金額,從而讓他們的稅務負擔與香港看齊。
除了基本的稅務優惠外,兩地亦為合資格的香港專業會計師落戶執業(包括在當地開設會計師事務所、在當地的會計師事務所擔任合夥人,或者在當地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提供不同程度的現金獎賞計劃,其中在深圳前海自貿區,新取得執業許可的特殊普通合夥會計師事務所,在達到一定的業務規模及收入水平後,可分級分階段最高獲得2000萬元人民幣現金獎賞;而在廣州南沙自貿區,新落戶會計師事務所對上一年度營業收入達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可一次性獲得100萬元人民幣現金獎賞,另合資格香港專業會計師在當地擔任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可一次性獲得20萬元人民幣獎賞,每間會計師事務所可最多四人獲得獎賞。與此同時,兩地亦對會計師事務所租用或購置辦公場地提供津貼,並為香港專業會計師在當地居住、子女教育等提供政策支援。
毫無疑問,目前內地有關當局對於持有註冊會計師資格的香港專業會計師,經已作出最大力度開放,而粵港澳大灣區亦為推動當地會計界的發展,想方設法提供大量優惠政策及措施,吸納香港專業會計師到當地落戶。然而,正如筆者在上一篇《會計專業篇》文章所指,難以考取「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合格證資格,基本上成為香港專業會計師進軍內地市場的最主要障礙。因此,筆者期望內地有關當局可以採納本人的建議,讓成功考獲「大灣區專屬執業試」資格的香港專業會計師,可以在大灣區內九個城市落戶從事特定職務,掃除加強粵港兩地會計業融合發揮的障礙,讓粵港兩地的會計界能夠做到「併船出海」,為兩地專業服務創造出更大的發展空間,發揮更大貢獻。
立法會會計界議員 黃俊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