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 | 黃俊碩:提升本港新股上市及融資中心地位的政策倡議
《金碩良言》美國聯儲局於9月18日宣布減息半厘,為過去兩年多的高息周期劃上休止符;之後,9月24日,中央政府亦果斷出手,推出刺激資本市場的「組合拳」措施,令中港兩地股市與成交額均出現顯著升幅,扭轉過去兩年的頹勢。
目前兩地股市雖然明顯好轉,不過,為更有效利用當前外圍經濟環境好轉的機會,我們必須汲取過去數年市場疲弱不振的經驗,制定一套改革措施,進一步提升香港資本市場的競爭力。因此,筆者連同陳仲尼議員,在上周發布《提升本港新股上市及融資中心的地位》政策倡議書(簡稱《倡議書》),希望透過一連串短中長期的政策措施,提升香港新股上市及融資中心的競爭力。《倡議書》主要提出六項建議,當中包括:
一)放寬上市門檻,調低上市財務要求:
新股上市只需符合最低公司市值(5億元),或者過去3年累計盈利不低於8000萬元,以及最近一年盈利最少3500萬元的任何一項條件便可。
二)追求高效上市目標,訂定審批回覆雙向指標:
要求負責審批的港交所上市委員會與證監會的審批回覆,以及申請方回覆上市委員會及證監會提問查詢的時限,均劃一訂定為22個營業日或一個日曆月。
三)引入「試水溫溝通(Test-the-waters Communication)」機制:
引入上市前的「試水溫溝通」活動,從而方便計劃上市的公司預先衡量市場對公司股份公開發行的投資興趣及胃納。
四)進一步降低市場交易成本,調低股票印花稅:
探討將股票印花稅調低,或只向單邊徵收0.1%股票印花稅。
五)政府帶頭提升投資者對新股認購信心,港投公司旗下基金認購優質新股:
香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港投公司)可透過作為包括基礎投資者等形式,投入優質企業的新股認購投資項目。
六)長遠檢討市場監管機制,探討優化監管架構及方針:
在中長期而言,建議當局應就現行雙重存檔機制的運作效率、有效性以及利弊,進行適時檢討。
香港需要提升IPO審批的效率,以與其他主要對手競爭。(Shutterstock)
毫無疑間,在過去幾年,香港新股上市(IPO)表現不振,除了持續高息環境及地緣政治局勢等外圍經濟環境影響之外,香港IPO的資本要求門檻、上市審批進度,亦不及香港IPO市場的主要競爭對手,例如美國納斯達克交易所(Nasdaq)、倫敦證券交易所(LSE)等。其中Nasdaq在企業合乎盈利要求下,可豁免最低市值要求,而在Nasdaq的IPO由申請至上市只需要4至6個星期,相較香港接近8個月的審批時間更具效率。
香港IPO審批時間遠較其他主要競爭對手長,非但會增加企業的上市成本,更重要是繁複的審批過程中,容易產生不確定性,令不少企業在投放大量資源申請上市之後,亦未必能夠成功上市,令企業有所損失,最終迫使企業轉到其他市場上市。
有鑑於此,《倡議書》中提出「放寬上市門檻,調低上市財務要求」、「訂定審批回覆雙向指標」,以及「引入『試水溫溝通』機制」,目的在於,一方面調低企業上市的要求,同時提升新股上市審批的效率及確定性,從而減輕企業申請上市的成本。
再者,現時本港買賣雙方各交0.1%的股票交易印花稅,遠較其他競爭對手高,其中,內地只是徵收單邊(賣出方)0.05%的股票交易印花稅,而美國更不徵收股票交易印花稅。因此,《倡議書》提出,調低股票交易印花稅是希望回應市場的訴求及釋出善意,讓投資者感受到本港繼續鞏固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的決心。
此外,《倡議書》並提倡港投公司可透過作為包括基礎投資者等形式,投入優質企業的新股認購投資項目,一方面可以善用財政儲備,以促進本港產業和經濟發展,同時向市場提供具公信力的參考,提升市場對本港IPO的投資信心。
目前,香港經濟復甦仍然未合乎預期,若然政府希望改善經濟問題,讓香港重拾國際金融中心的美譽,就需要拿出更大的勇氣及魄力,全力改善根源問題。筆者期望,特區政府、證監會及港交所能夠採納《倡議書》內的六項短中長期政策措施建議,著力降低企業IPO的門檻、提升新股上市審批效率及確定性、減低股票市場交易成本、提升市場對本港IPO的投資信心,從而提升香港新股上市及融資中心的競爭力及地位。
立法會會計界議員 黃俊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