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9/2024 17:04
團結香港基金倡港投公司設子基金為初創企業提供種子期和早期融資
團結香港基金副總裁兼研究部聯席主管水志偉歡迎香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港投公司)今日宣布,將透過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CIES)下港投公司管理部分的資本安排,探討與創投基金和夥伴,以母基金或引導基金形式合作。
水志偉指出,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決定》中提到,鼓勵和規範發展天使投資、風險投資,更好發揮政府投資基金作用和發展耐心資本。通過設立母基金或引導基金,港投公司能更有效地發揮資本引導作用及槓桿市場資源,以吸引更多私營資本投資本港初創公司。水志偉亦表示,團結香港基金早前發布的《優化各界資源協作 推動香港初創發展》研究報告指出,初創企業在種子期和早期階段融資匱乏,一直是香港初創界的一大難題。
水志偉建議,港投公司可參考以色列政府主導的Yozma基金和深圳市人民政府設立的深圳市天使投資引導基金有限公司(深圳天使母基金)的做法,透過母基金的形式與具往績的私營創投基金共同出資設立子基金,為本港初創企業提供種子期和早期融資。為確保子基金市場化運作,母基金應以有限合夥人身份出資,並由私營創投公司負責日常管理和投資決策。此外,為吸引私營風投基金參與投資,可考慮容許其在一定年限(如5年)內以原本價格加利息的方式回購母基金在子基金中的股份。
《經濟通通訊社13日專訊》
水志偉指出,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決定》中提到,鼓勵和規範發展天使投資、風險投資,更好發揮政府投資基金作用和發展耐心資本。通過設立母基金或引導基金,港投公司能更有效地發揮資本引導作用及槓桿市場資源,以吸引更多私營資本投資本港初創公司。水志偉亦表示,團結香港基金早前發布的《優化各界資源協作 推動香港初創發展》研究報告指出,初創企業在種子期和早期階段融資匱乏,一直是香港初創界的一大難題。
水志偉建議,港投公司可參考以色列政府主導的Yozma基金和深圳市人民政府設立的深圳市天使投資引導基金有限公司(深圳天使母基金)的做法,透過母基金的形式與具往績的私營創投基金共同出資設立子基金,為本港初創企業提供種子期和早期融資。為確保子基金市場化運作,母基金應以有限合夥人身份出資,並由私營創投公司負責日常管理和投資決策。此外,為吸引私營風投基金參與投資,可考慮容許其在一定年限(如5年)內以原本價格加利息的方式回購母基金在子基金中的股份。
《經濟通通訊社13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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