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7/2024 15:01

《打擊貪腐》雲南省城建投前董事長許雷涉重大職務犯罪漏罪再被查

  雲南省監委通報,原雲南省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雲南省城建投)黨委書記、董事長許雷涉嫌重大職務犯罪漏罪,目前正接受雲南省監委監察調查。值得注意的是,許雷早在2014年就曾被黨內警告,2019年主動投案受查,之後被控受賄罪、行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案件於2020年一審,擇期宣判。
  現年57歲的許雷自2005年起出任雲南城投集團前身省城建投董事長,一直執掌該公司。2014年10月,許雷因未嚴格履行破格提拔推薦考察程序而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2019年5月,雲南省委原書記秦光榮主動投案後兩周,許雷也主動投案受查,並於同年11月被「雙開」。

*向雲南前書記秦光榮行賄,越權收購等致國有資產損失逾億*

  當時雲南省紀委通報指出,許雷「在政治上,毫無信仰,毫無敬畏,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搞兩面派,做『兩面人』,為自身職務升遷,毫無政治底線,千方百計攀附領導幹部及其家屬」,「履行主體責任不力,甚至利用職權徇私干預正常的紀檢監察工作,威脅紀檢幹部,嚴重污染城投集團政治生態」,而且「貪婪無度,收受禮品、禮金,賣公營私,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大肆斂財,收受巨額財物」,工作上「不講原則,無視規矩,肆意決策,損害國家利益」,生活上「極度奢靡,肆無忌憚追求享樂,腐化墮落,道德敗壞,追求庸俗、低級趣味,大搞權色、錢色交易」。
  2020年4月,許雷案一審由大理州中級人民法院在昆明公開審理。許雷被控在1999至2019年間收受他人賄送的6529萬餘元(人民幣.下同)財物;2000年至2009年間分20次向秦光榮行賄60萬元以謀取不正當利益;2010年至2018年間,許雷超越職權,擅自決定違規收購重組某房地產項目,違規決策啟動推進某高爾夫球場項目,造成國有資產損失共計逾1.63億元。許雷當庭認罪悔罪,案件擇宣判,直至今次被通報漏罪再查。
  秦光榮則因受賄2389萬餘元於2021年1月被判囚7年、罰款150萬元。
《經濟通通訊社23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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