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1/2017 14:55

【施政迴響】鍾建強:取消積金對沖涉利益衝突,需勞資雙方達共識

  《環富通基金頻道記者伍賜好18日報道》行政長官梁振英在發表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時提及,政府建議逐步取消強積金與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對沖」,建議實施時不具追溯力,即僱主在建議實施日期前的強積金供款將獲豁免。有關建議將於未來3個月內進行諮詢。

*施政報告建議降低長期服務金款額*

  由於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部分功能與強積金制度重疊,施政報告建議降低實施日期後的受僱期所引致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款額計算方法,由目前服務滿1年可獲每月工資的三分之二作為補償,下調至每月工資的一半。  為協助僱主,尤其是中小企,政府建議自實施日期起的10年內分擔僱主的部分額外遣散費或長服金開支。  據現存強積金計劃,工作滿五年僱員,年齡達65歲的退休者,便有資格取得長期服務金,其上限為39萬元。在現存的對沖機制下,僱主可於退休者的強積金戶口中,提取僱主供款部分金額,用作支付長期服務金,若僱員的強積金回報佳,便可減輕僱主自掏腰包支付長期服務金的費用。但若退休者的戶口回報差,僱主便要自行支付不足額的差價。  本港的「打工仔」普遍都不滿現存的對沖機制,建議取消此機度。但亦有人擔心若取消對沖,會增加僱主的負擔,因僱主同時要為僱員供強積金,同時亦要在需要時支付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  *取消對沖影響大,須勞資雙方達共識*

  康宏理財服務公司強積金業務拓展董事鍾建強對《環富通基金頻道》表示,強積金取消對沖的問題,涉及僱主和僱員的利益衝突,相信勞資雙方要達到共識才能成事。強積金自2000年10月1日成立以來,已設定了對沖機制,因此,若要取消此機制,必需要定立某個日子進行,這就是「劃線」取消對沖。  政府同時建議修改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計算方法,將目前以僱員三分之二月薪乘以服務年資,降低比例至三分之一計,以降低僱主的負擔。鍾建強說,取消對沖和修改散費和長期服務金計算方法所牽涉的影響很大,需要勞資雙方洽商恰當的做法。 *鍾建強建議政府擴大強積金扣稅範疇至自願性供款計劃上*

  此外,他建議政府擴大強積金扣稅範疇至自願性供款計劃上,以鼓勵更多投資者參與自願性供款計劃。  他又說,近年有不少強積金供應商進行收購合併,例如宏利收購渣打、信安買國衛和永明購施羅德,併購令競爭對手減少,削弱行頭的競爭力,這並不是好現象。同時,強積金現存可供選擇的基金品種不多,當局宜容許更多類別基金產品加入,以增加市場的靈活性。

*積金局擬建「積金易」平台,為「全自由行」鋪路*

  施政報告亦指,繼今年4月推出「預設投資策略」,回應「收費高、選擇難」的問題後,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的下一個工作目標,是建立「積金易」或eMPF中央電子平台,將強積金計劃的行政程序標準化、簡化和自動化,進一步降低成本,為「全自由行」鋪路,讓僱員全面自主掌控投資策略,增加受託人之間的市場競爭,進一步減費的可能性也會相應提高。政府的願景是「一人一戶口」,每位僱員將強積金累算權益集中在一個強積金戶口,更有效地管理自己的退休儲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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