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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2

人大審議港版國安法 針對分裂國家、顛覆政權、恐怖活動、外國干預

  【晴報專訊】全國人大會議今展開,議程包括提請全國人大審議人大常委會建議在港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人大發言人昨晚稱,香港特區是中國不可分裂的部分,人大考慮新形勢需要,有必要推動香港國家安全法,完善一國兩制。消息指,人大常委會最快下月底拍板,特區政府會於9月前公布實施。

 

人大發言人張業遂

 

  人大發言人張業遂稱,「國家安全是安邦定國的重要基石」,國家安全與包括香港在內的各族人民利益有關,香港特區是中國不可分裂的部分,全國人大考慮新形勢需要,有必要推動香港國家安全法,完善一國兩制,詳情今早會公布。

 

  消息稱,北京有意把「港版《國安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毋須經過本港立法會審議和立法程序,人大下周四將表決,通過授權人大常委會審議該法的細節,而人大常委會最快於下月底拍板,而港府會於9月前公布實施。前中聯辦法律部部長、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王振民,已被借調到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協助打「法律戰」。

 

料下月底拍板 9月前推行

 

 

  有關法例會禁止4類範圍行為,包括分裂國家、顛覆中央政府、外國干預及恐怖主義行為,前3項與《基本法》23條禁止的7項行為有關,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昨晚會晤全體港區政協委員,消息指談及香港局勢和落實《基本法》23條立法等事宜。

 

  《基本法》第18條列明,除《基本法》附件三列明的全國性法律外,其他內地法律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凡列於附件三的法律,由特區政府在當地公布或立法實施,而《國歌法》正是納入附件三。

 

  另全國政協主席汪洋昨發表政協常委會工作報告時指,去年政協會議支持港區全國政協積極發聲,凝聚止暴制亂、回復秩序的正能量。

 

經附件三可直接實行 料會引起爭議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基本法》附件三有兩種實施情況,包括經立法程序,如《國歌法》;另一類是直接宣布實施,如《國徽法》等;據《基本法》18條,附件三可列入有關國防、外交和其他不屬香港自治範圍的法律包括《國安法》,故不會破壞香港法治,涵蓋面雖未知,但執法會按本港司法制度,強調人權自由不可凌駕國家安全。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梁美芬認為,將《國安法》納入附件三與《基本法》23條自行立法可互相補足。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強調,即使最終透過人大機制完成立法,本港仍要做23條本地立法工作。

 

  時事評論員劉銳紹相信,北京考慮到《基本法》23條短期內難立法,外國忙於處理疫情,無暇理會香港,選擇「快刀斬亂麻」,相信涵蓋範圍更大的《國安法》會比23條「好使好用」。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形容,今次是回歸以來對香港最大干預,用意亦與《基本法》23條重疊,變相破壞《基本法》設計,如同宣布一國兩制失敗,嚴重衝擊本港法治。科大社會科學部副教授成名質疑,有關舉動違反國際人權法,估計民間將有反抗聲音,並加劇外資撤離,國際反應亦值得關注。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陳淑莊認為,本港仍未就23條立法,是北京政府「心中一條刺」,無論條例是由政府頒布或透過本地立法,香港已變成「一國一制」。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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