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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7

晴報:饒戈平倡港行國安法 曾鈺成:不符基本法

  身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內地法律學者饒戈平,受訪時指本港23條立法前,可試用內地《國家安全法》。立法會主席曾鈺成直指建議不符《基本法》及感詫異。饒其後澄清,只是反映內地學界意見,非中央立場。

 

曾鈺成(左)指,不會將饒戈平(右)提出的方案,看成是中央的意見。(資料圖片)

 

  北大法律學者饒戈平接受雜誌專訪時指,近年香港出現挑戰國家權威及中央政府的行為,這均與本港未就23條立法有關。他認為,本港最好可自行立法,但若政治環境不理想,亦不能任由問題拖延,建議在23條立法前,香港暫時實行內地國安法或由中央制定適用香港的國家安全法,香港亦可先把涉國家安全的法律總匯,並加上新內容,成為類似23條的法律。

 

  對於饒戈平的言論,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昨未有回應,而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指,對建議感到詫異,認為做法不符合《基本法》規定。他指出,《基本法》註明23條由特區政府自行立法,亦列明在港適用的全國性法律,僅限於《基本法》附件三內列明的法律,認為饒戈平應再詳細解釋法律理據。

 

饒:學者意見 非中央立場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亦指,《基本法》列明,23條由香港政府自行立法,故絕對沒有空間由中央政府直接將內地法律引入香港。

 

  饒戈平其後接受本地傳媒查詢時澄清,有關言論是歸納內地學界的討論,並非其個人主張,亦不代表中央政府,並謂可能有關雜誌沒準確地表達其意思,重申自己是舉出不同方案,並非主張任何一個。被問道有關方案是否違反《基本法》時,饒戈平則反問,香港不檢討為何遲遲未立法23條,卻質疑內地學界意見有否違法,是否不公平。

 

  此外,保安局發言人指,特區有憲制上的責任,據《基本法》第23條為維護國家安全制定法例。但現時港府的工作重點是處理各項民生和社會議題,未有計劃就23條立法,亦謂日後推展23條立法時,必會充分諮詢社會各界。

 

轉載自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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