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05
晴報:林鄭:普選無法落實 要付出代價
政府正式就二零一七年普選特首及二零一六年年立法會產生辦法作五個月諮詢,但文件並無提及公民提名及為愛國愛港定義。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指,特首不可對抗中央是不言而喻,倘無法落實普選,社會要付出代價。
林鄭月娥昨先到立法會宣讀聲明,指將提名委員會人數及如何組成、候選人數目、中央行使任命權等公開諮詢,直至明年五月三日完結。在政改第三部曲,即方案獲立法會三分之二議員通過前,再作第二輪諮詢。
愛國愛港定義 「鄧小平已說過」
她表示,首輪諮詢不會提出具體方案。被多名泛民議員問及會否就愛國愛港的定義作諮詢時,林鄭稱特首需要向中央及港府負責,且由中央任命,若與中央對抗,相信難以落實《基本法》要求的具體任務,「已故國家領導人鄧小平在一九八四年已說過,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早前亦複述了這三個(愛國愛港)的條件,包括尊重自己的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主權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穩定。」
其後,小組會見傳媒時被問及諮詢文件中並無提及公民提名,是否已否定有關方案。她重申,若有關意見是違背法理基礎,政府有責任提點。她指充分理解政改涉及的複雜性及當中的分歧。但若普選未能落實,社會需要付出很大代價。
下屆立會選舉 未提取消功能組別
文件無提公民提名,真普聯重申並無違《基本法》。(冼偉倫攝)
至於二零一六立法會選舉諮詢範圍,包括議席數目和組成,是否不作重大修改,或在符合《基本法》下增加議席數目;直選與功能組別比例是否不變;功能組別的組成與選民基礎是否要擴闊等,但未提取消功能組別及取消分組點票。
真普聯早前提出以公民提名方式普選特首,召集人鄭宇碩稱並無違反《基本法》,亦無削弱提名委員會的提名權。他指文件中表明部分坊間的建議會牴觸《基本法》,令人感覺有傾向性。
轉載自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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