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

19/07/2024 11:55

【香港要聞】房委會通過公屋10月起加租一成,寬免3個月

  《經濟通通訊社19日專訊》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一致通過,今年10月1日起公屋加租一成,會有3個月加幅寬免,新租金明年1月1日起生效,但特別寬免措施不適用於「富戶」。主席黃碧如表示,公屋租金檢討結果為加租10﹒73%,由於機制設加幅一成上限,因此今次加租幅度為一成。  黃碧如指,已酌情考慮社會經濟環境、加租幅度對租戶影響、房委會財政狀況與10年龐大建屋計劃等因素,因此作出3個月租金調整寬免特別安排。  她強調,今次雖然有寬免,但房委會建屋計劃將會帶來龐大負擔,加上現時經濟不太好,需要審慎理財,強調已盡最大努力作出今次寬免安排,希望市民和租戶理解。  房委會發言人表示,撇除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下的住戶外,約六成租戶上調的每月租金金額將會在250元或以下;而約2%租戶上調的每月租金金額將會在100元或以下,相信大部分公屋租戶可負擔租金升幅。  他解釋,為確保合理運用房委會的財政資源,特別寬免措施不適用於「富戶」。另外,當局在將來的公屋租金檢討中考慮是否向公屋租戶提供租金寬免時,會繼續採取審慎理財的原則,務求確保房委會有足夠財政資源完成龐大的建屋計劃。(hp)
19/07/2024 16:11

【內房困局】萬科物業回應提前收管理費爭議:立即暫停計算違約金

  《經濟通通訊社19日專訊》對於萬科物業要求業主提前半年繳交物業費,否則按照每日0﹒05%費率收取違約金的爭議,萬科物業首席客戶官楊光輝今日發布一份情況說明稱,爭議起因是系統針對合同約定按年預繳的客戶發出違約金催收信息,惟其中一部分業主實際已繳納了半年的費用,「為此,我代表公司,深表歉意」,並就此情況立刻暫停對尚未提供服務的月份違約金的計算。  楊光輝表示,因應不同城市物業費繳費習慣的不同,公司在不同地區與業主簽署的合同中,有按月、按季、按年的繳納物業費約定方式,也有不按時繳納物業費需支付違約金的約定,在電腦系統中這是一個基於合同條款的簡單算法,但忽視了一部分業主的感受,即在合同中約定按年繳費,實際卻在按月或者按季繳費的部分業主。到7月,系統判斷他們繳費不足且過期超過6個月,自動觸發催收違約金信息,但業主認為已經繳納了過去6個月的物業費。  對此,公司昨日迅速作出調整,對於按合同約定應年度一次性預繳全年物業費,但截至目前已繳清超過半年物業費的業主,「我們即刻暫停對尚未提供服務的月份違約金的計算」,並將針對此類情況盡快與業主達成共識,未來亦將繼續優化收費系統和提升服務質量。(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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