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消息

01/08/2024 10:46

香港母乳庫明年首季投入服務,冀年收1000升惠及600早產嬰

  《經濟通通訊社1日專訊》去年本港公立醫院初生嬰兒出院後母乳餵哺率達到80%,在住院期間全母乳餵哺率有近兩成。廣華醫院婦產科顧問醫生梁永昌表示,部分早產嬰兒的母親無法提供母乳,當局正建立母乳庫及母乳捐贈機制,料今年第四季完成,並於明年首季投入服務,收集到的母乳將供應9間設有新生嬰兒深切治療病房的醫院,透過醫生處方,捐贈予符合臨床需要的早產嬰兒,計劃每年收集1000升母乳,預料可讓450至600名早產嬰兒受惠。  另外,醫管局為母嬰在公立醫院住院期間及出院後,提供餵哺母乳支援。廣華醫院婦產科顧問助產士陳麗珊稱,現時公立醫院亦有成立「母乳餵哺小組」,以熱線解答媽媽對餵哺母乳的問題,有需要時會邀請她們到醫院面見跟進,以及轉介至醫生。(cl)   
06/09/2024 18:00

《中國監管》金監總局定義金融機構刑案重大案件,加強監管問責

  《經濟通通訊社6日專訊》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印發修訂後的《金融機構涉刑案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主要修訂內容包括強化重大案件處置,對重大案件調查、追責問責、案情通報從嚴要求,切實提高違法違規成本,以及壓實金融機構主體責任等。其中提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屬於重大案件:  (一)涉案業務餘額等值人民幣一億元(含)以上的;  (二)自案件確認後至案件審結期間任一時點,風險敞口金額(指涉案金額扣除已回收的現金或者等同現金的資產)等值人民幣五千萬元(含)以上,且佔案發法人機構淨資產百分之十(含)以上的;  (三)性質惡劣、引發重大負面輿情、造成擠兌或者集中退保以及可能誘發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等具有重大社會不良影響的;  (四)金融監管總局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的其他屬於重大案件的情形。  至於「金融機構涉刑案件」的定義,《辦法》指出,是指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在業務經營過程中,利用職務便利實施侵犯所在機構或者客戶合法權益的行為,已由公安、司法、監察等機關立案查處的刑事案件。  金融機構從業人員違規使用金融機構重要空白憑證、印章、營業場所等,套取所在機構信用參與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已由公安、司法、監察等機關立案查處的刑事案件,亦按照金融機構涉刑案件管理。(j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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