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事政情

暢所欲妍
15/05/2017

剝光豬的啟示

#警察

  有些事,冥冥中是有因果的。

 

  上星期九龍灣發生一宗姦刧案,警方火速抓到疑犯,惜羈留期間,疑犯以電腦線自縊身亡。議員涂謹申撲出來譴責警方失職,其中一問,就是疑犯點解有電線?入羈留室前不是該徹底搜身嗎?

 

  看來涂議員對警隊條件反射地指責太多,開始前言不對後語了。

 

  話說2007年底,政府要清拆灣仔利東街(即喜帖街),有守土份子在街頭絕食抗爭,警方以阻街及阻差辦公拘捕七名請願人士。扣留期間,七人照例要接受剝光豬搜身,男的指警察要求他撥開下體檢查,女的要蹲低翹起臀部檢視,七人深感受辱,事後投訴警方侵犯人權。

 

  議員涂謹申質疑:「點解藏毒、偷竊和爭取權益被捕的都一樣要剝光豬?警察如何判斷搜身程度?」社工邵家臻說:「警方以對付古惑仔手法,懲罰社運的有為青年。」何俊仁甚至要求把搜身警員紀律處分。

 

  事件最後鬧上立法會,警方只好退讓,把所有羈留人士都要剝光豬搜身的一貫做法,改為:無需脫衣、脫衣及脫去內衣三種級別,至於用甚麼級別搜身,就由警署值日官決定。為避投訴,大家都盡量採用較低級別方式。

 

  於是,答前幾天涂謹申的問:「進羈留室不是要徹底搜身嗎?點解自殺疑犯會有電線?」就是你囉!你們說侵犯人權嘛,你們說警權過大嘛,10年前種的因,今日疑犯的死就是果。

 

  今日香港電台的通識網,還有一篇中華傳道會劉永生中學邱兆麟老師寫的教材,這樣教育下一代:「囍帖街的毀滅,不只是一條街的毀滅,而是一個特色社區的毀滅。當年警察拘捕請願人士後,要他們脫光所有衣服,甚至抬高下體檢查,實際上是要侮辱和恐嚇他們,以及阻嚇其他請願者。」

 

  如邱老師所言,「剝光豬」確實駭人,但想深一層,如果你不犯法,剝光豬又干卿何事?警察的執法守則,是用來對付壞人,不是設計來對付示威者。你不會用屁股藏毒,但有人會;你不用原子筆做武器,但有人用;你覺得電腦線是身外物,有人就拿電腦線做奪命繩。

 

  有警員曾在一個越南仔的屁眼搜出兩塊刀片,也有人在腳趾罅藏了毒品,有女人把偷來的外幣塞進陰道,有道友用避孕袋包裹大麻精吞到喉嚨……懲教員曾在大賊葉繼歡入醫院回倉後,搜出一支針筒,一個癱瘓病人偷針筒來幹甚麼?越南仔屁股藏兩塊刀片來做甚麼?好明顯,不是自殘,就是傷人。

 

  所以說,不能憑一己之感覺要執法者改變做事方法,你覺得剝光豬是侮辱,警方卻認為是保障,防止疑犯羈留期間襲擊別人、傷害自己。

 

  政客又說,那高危者才剝光豬吧!咦,法律面前不該是人人平等嗎?大家都是犯法,為甚麼藏毒的要受罪,政治抗爭的就有優待?況且,誰是高危可以憑外表判斷嗎?難道自殘者額頭會鑿住「我想自殺」?逃犯會在臉上刻著「我要走佬」? 

 

  警察的專業是對付壞人,他們的對手,99.9%是壞人,難道為那0.1%抗爭者的投訴,就要閹割執法者對付壞人的權威與手段?讓專業回歸專業吧,當警察頭頂套滿人權、私隱、自由、民主這些緊箍咒,你認為,得益者會是誰?

 

08/07/2024

智慧城市不智慧?從綁架案談起

#港是港非 #綁架案 #閉路電視 #科技 #警察 #中央數碼影像平台 #智慧城市 #政情 #立法會

  香港上周發生了一件駭人聽聞的綁架案,說駭人聽聞是指匪徒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於滿布閉路電視的商場下手,最終警方亦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手段,偵破今次案件。警方勞苦功高,破案效率迅速,絕對值得表揚,但筆者同時要指出,今次偵破案件主要是靠商場的閉路電視,香港不像倫敦、新加坡等國際城市,尚未有完善用於打擊罪案的閉路電視系統。
  
  香港近年大力推動發展智慧城市,鼓勵政府部門使用創新科技,但查實不少部門內部仍然使用很多落後的系統,而且部門之間仍未能做到資訊共享,這都是累積多年的老舊問題。所以要達到智慧城市的水平,政府必須痛下決心,打破老舊的框架,全力制訂新的規則!
 
  香港警察辦案能力之高,屬世界第一流水平,但往往缺乏應有的支援。大家可能會以為好像電影情節一樣,每次有重要案件發生,警察會坐在指揮中心用人臉辨識系統,查找犯案人物及案發過程,但事實並非如此,警察先要四出聯絡案發附近商店、商場,借閱他們閉路電視的影片,再逐段細看有沒有拍下案發過程,實在費時失事,浪費調查時間。

 

警方預計今個年度會在全港安裝2000部閉路電視,並優先在罪案黑點安裝。(Shutterstock)

 
  資料顯示,英國早於90年代已經開始安裝閉路電視,至今已安裝約730萬部,當中倫敦數量最多,曾多次拍下恐怖襲擊的案發過程,成功協助破案。事實上,警方今年4月已經展開「罪案黑點安裝閉路電視計劃」,先在旺角安裝15組閉路電視作技術測試,預計在今個年度會在全港安裝2000部,並優先在罪案黑點安裝。經過今次的綁架案,相信大部分市民都會明白,閉路電視是保障市民安全的最有效武器。
 
  事件上,警方日前曾向立法會財委會申請撥款,為警方建立中央數碼影像平台。大家可能會認為,警方取得一些可以用作證據的影片,必然先存入電腦系統,用大數據模式或人臉辨識系統去分析影片的內容,但事實並非如此,警察是先將影片錄製DVD,然後存入倉庫,自然亦不會用AI去分析影片,每年用人手錄製DVD,其薪金成本等如逾8000萬元!所以,警方應該盡快建立影像平台,最好盡快加入人臉辨識等AI系統,充分發揮平台應有的功能。筆者必須重申,這都是累積的老舊問題,所以今日並非批評任何部門,而是鼓勵政府盡快破舊立新,構建一個名副其實的智慧城市。


政府應盡快為各部門構建一個統一平台,以共享資訊加強效率。(Shutterstock)

 

  最後,必須談一談部門資訊共享的問題,由於制度及法規所限,政府目前仍未能做到部門資訊共享。近日有KOL拍片以生動例子描述有關情況,例如警方要找失蹤人口,是不能直接透過電腦系統查閱入境處的出入境紀錄,而是需要按程序申請;同樣,調查市民是否入住醫院,亦要向醫管局申請,反而警員直接打電話去醫院查詢會更快捷方便。政府已表示會盡快處理有關問題,以配合「智方便」系統於2025年提供所有政府部門一站式服務的目標。講到「智方便」,問題就更加複雜,今日篇幅所限,筆者留待將來為大家進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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