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注用心、並肩超越」
又到了每年年終結業或畢業禮的時候。
最近在一個學校畢業禮中,主禮嘉賓曾祥太平紳士提到「天命」,指每一個人的工作崗位都不一樣,如果做「啱」的事,就會得到很多支持。
何謂「啱」的事 ?
很多時候,做「啱」的事只淪為一個模糊的口號。我嘗試從三個角度去分享我的理解。
從事情本質:
即是所做的事情以大局為重,對社福機構層面而言,便是能為機構、服務對象謀求最大的利益。這意味著所做的決定不是基於個人需求,也不為提升個人知名度,更不應因此而獲得個人利益。在了解好與壞、對與錯的區別後,按照這些原則做「啱」的事。
從事情過程:
做「啱」的事是一個行動,所以過程十分重要。作為機構的負責人,我要做得「啱」,就是從透過自己的行動為同工樹立積極的榜樣開始。要樹立這個榜樣,我必須坦誠地傾聽別人的意見,權衡我和同工所做之決定的後果,尋找對大多數服務使用者的最佳方案。我必須放下對自己個人和職業的考量,秉公支持公平和造福大多數人的事情。過程中需要不時審視優與劣、效益高與低,並不斷的改善、優化。
從事情執行人的合適性:
做事需要執行的人,做「啱」的事必須由合適的人去執行。這關乎執行人是否有合適的個性,例如社會工作者應該有同理心和良好的溝通技巧,個性影響執行人在事情中擔當的角色;有否讓自己具備合適的能力,例如學歷和經驗,能力決定執行人在事情中擔當角色的層次,如有否相關知識,其中一個例子,有否留意隨著社會轉變而修改的法例,執行人的知識決定事情的實踐效能。
我機構自一九五七年成立以來,以「一切為了孩子」為信念,為未能與原生家庭居住的孩子提供住宿照顧服務,並擔當「家長」的角色,專注用心地為孩子提供所需要的服務,促進他們的全人發展。這個目標,不單靠我們自己的能力做到,而是需要各方各界志同道合的伙伴及善長支持,才能隨著時代進步去改進服務,並肩超越,做得更好。因此,我們一直努力去做「啱」的事,以爭取得到更多的支持。
做「啱」的事並不容易,要持之以恆,對於機構層面而言,更是一項挑戰。這需要上至董事局成員、管理人員,下至前線員工,包括初級文員、清潔姐姐,上下一心,放下個人的私念,只為機構的發展及服務對象的福祉著想才能做到。我祝願大家一直秉持著這份做「啱」事的執著,專注用心、並肩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