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8日專訊》對於市場有聲音質疑港交所(00388)審批新股上市的時間
太長,要求加速相關程序,港交所行政總裁陳翊庭指,去年主板上市的審批時間中位數為48個
營業日,相對前年的70日已大幅進步。
陳翊庭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上表示,她同意審批時間仍有進步空間,但強調除了港交所工作
外,發行人和中介,特別是投行,都要等市場價格符合目標才願意發行。她解釋,去年港交所完
成很多公司的上市申請,並已完成上市聆訊、已獲上市委員會批准,但發行人認為時機未適合,
不想「賤賣」股份,於是停下上市腳步,形容港交所相對被動。
*審批時間亦取決於發行人回答問題質素*
經民聯林健鋒質疑,港交所未有靈活處理上市申請,例如部分已在市場上公開的資料,港交
所都要反覆向申請人查詢,促請監管方設法讓香港市場更大、更活,以吸引更多人來港投資。
港交所上市主管伍潔鏇解釋,上市審批時間並非只涉及交易所一方,而是有來有往,取決於
發行人回答問題的質素,以及文件是否齊全等,現時審批時間的比例是4比6,即是港交所會用
40%時間審批,其餘60%時間就是申請方回答或交文件等,形容要加快上市程序,就兩邊都
要快。
*正物色合適沙特和印尼企業來港第二上市*
陳翊庭透露,港交所正物色合適的沙特和印尼企業來港第二上市,的確有企業反映有興趣。
她指企業是否來港投資,取決於他們認為相關成本是否值得,去年一間以印尼為總部的國際物流
公司來港第一上市,好處是企業一旦成功掛牌,就可納入港股通,即是可以吸引北水;又指在港
上市的公司若想到其他市場第二上市,基本上簡單出通告就可以,毋須額外審批。(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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