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蠔洲路「土地共享先導計劃」申請項目正式進入城規程序,政府建議修訂南生圍分區大
綱圖,將一幅位於濕地緩衝區內近6公頃的住宅用地高度限制,由6米放寬至100米,以興建
7座公私營住宅,提供3100多伙。環團指出,該項目部分土地「踩入」土地共享計劃下的「
地域限制」地區,亦即12個須優先保育地點之一「拉姆薩爾濕地以外的后海灣濕地」,若項目
獲批,變相「打破政府自行設立的龍門」;此外,該項目亦位於擬議南生圍濕地保育公園的研究
範圍,如項目先獲批之後再規劃濕地公園,會予人「先發展後保育」之感,擔心開壞先例。
發展局稱,蠔洲路房屋發展項目雖已獲政府原則性同意,申請人仍須做詳細技術評估,並就
擬議發展在交通、環境影響等完成可行性評估,以進行所需法定及行政程序,包括城市規劃、工
程及土地契約修訂程序。至於發展項目與部分擬議濕地保育公園重疊,發展局稱,政府正推進設
立三寶樹濕地保育公園的工作,會適時檢視其他公園如南生圍公園的規劃。
項目申請人新鴻基地產回覆稱,該土地共享先導計劃並非規劃申請,有關土地改劃工作由政
府進行,詳情請向政府查詢。《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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