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28日專訊》越秀交通基建(01052)公布,與一間銀行訂立一份融資
協議,銀行將提供1億元人民幣之定期貸款融資。
融資協議規定,倘公司之控股股東越秀企業不再保持作為公司單一最大實益股東的地位,或
於公司已發行之具投票權股本中持有不少於30%之直接或間接權益,或對公司行使管理控制權
,即構成違約事件。若發生有關違約事件,則貸款人可宣布融資協議項下所有債項將立即到期應
付。
截至本公告日期,越秀企業實益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合共約44﹒2%。(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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