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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2021

限聚三官終道歉,款待之嫌欠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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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馬天娜

    馬天娜

    畢業後第一份工就係返金鐘,在職場輾輾轉轉,又回到了起點,而金鐘更由當年嘅商業中心,變成為香港權力核心。身為金鐘人,最鍾意就係收盡權力核心外圍同內圍嘅風,識破所有政客嘅語言偽術。

    立會透視鏡

  有本地媒體噚日(8日)報道,入境處長區嘉宏同埋海關關長鄧以海出席一個私人會所嘅飯局時,因為違反限聚令被票控,飯局中更有人涉嫌一單強姦案,事件可以話震驚政壇。

 

  事件經歷大半日發酵,區嘉宏同鄧以海喺噚日傍晚發表聲明承認事件,記住,噚日兩人嘅聲明只係承認有咁嘅事,但無作任何形式嘅道歉;更令政壇震驚嘅係,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亦都喺噚晚發聲明,承認自己出席同一飯局,同樣被警方票控,當然,聲明同樣欠缺「對唔住」三個字。

 

(資料圖片)

 

  知法犯法,當然係罪加一等,但本身限聚令非死罪之餘,罪名連丟官嘅機會都接近零,點解唔乾乾脆脆喺聲明認個錯?經過大半日嘅醞釀,保安局終於喺今日發新聞稿代三人Say Sorry,「承認有疏忽及敏感度不足,表示歉意,日後出席活動會加倍謹慎」。

 

  歉已道,罰亦已經受埋,本身限聚令真係小事一單,但政府三位咁高層嘅官員,紀律部隊之首,就算宴客者講明係私人地方唔受限聚令影響,作為高官只係為咗應酬,不涉公事的話,實在好應該推辭。

 

  而最令人不解嘅係,三位高官接受宴請去一啲咁高級嘅私人會所,餐飯幾錢?邊個埋單?人均消費幾多?係唔係涉及接受款待?入境處長同海關關長,掌管人貨出入香港嘅政策,接受個內地企業高層款待又係唔係合適?公務員守則就有寫明,「雖然款待並不屬《防止賄賂條例》內所指的利益,但公務員必須避免接受任何過分奢華、慷慨或頻密的款待,以免履行職務時造成尷尬,或令政府聲譽受損」,話喺高級私人會所用普通食材打邊爐,以為咁就可以唔令市民質疑三人唔係接受款待,又未免係太天真。三位高官,位高權重,受市民監察係天公地道,確實係欠市民一個正式嘅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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