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4/2021
美國用舉國體制來反華?
近日美國在針對中國方面最引人注目的舉措,莫過於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通過所謂的《2021戰略競爭法案》。雖然目前只是這個委員會通過,但稍後會提交整個參議院和眾議院,在當下反華已經新的「政治正確」的美國社會氛圍下,國會通過這個法案幾乎是毫無懸念的事情了。這種以國會立法的方式來針對一個外國的全方位戰略性做法,在美國政治歷史上也是非常罕見的,即便是美蘇冷戰期間,也少有如此操作的。上世紀後半部分,美國國會的確為了打擊和限制蘇聯,通過了一系列《富布賴特法》(關於對外宣傳的)、《出口管制法》和《國際教育法》之類的國會立法,但這畢竟是不同年代和針對不同政策範疇的立法,像這次針對中國的一次性全方位立法,還真是沒有見過。因此,用美國以舉國體制來反華來形容之,雖不中,亦不遠矣。
不過,美國國會這種立法手法實際上是直接干擾了本來屬於總統和行政部門的外交權。雖然美國憲法倒沒有明文規定外交權是屬於國會,還是屬於哪個行政部門,更多只是一種模糊的分權。但從實踐來看,尤其在二戰之後,總統領導的行政部門在外交事務上是佔盡主導權,這也符合外交政策更多需要從專業和理性角度考慮的決策要求,盡量減少被一時半會的民意情緒和民粹狂潮所牽引。雖說當前在美國整體社會已經形成了反華的共識,但到底反到甚麼程度,為了反華到底需要做甚麼、付出什麼代價、承受什麼風險,相對超脫民意牽引的外交專家自然把控的相對穩妥,例如,拜登雖然不輕易更改特朗普的對華關稅政策和科技封鎖政策,但畢竟在氣候問題上,還是主動派遣特使與中國方面商談合作。另外,在決定雙方關係哪些應該維持、哪些應該脫勾,可以說拜登決策緩慢(與動輒即興的特朗普相比),但也可以說他謀定而後動,不輕舉妄動。今天美國國務院例行新聞發布會上,官方發言人既重申了中美之間存在競爭關係,但也強調了雙方之間同樣存在合作關係。通俗來說,可以邊砌邊傾!對於中國來講,有得傾就得!
雖然目前拜登並未流露出如特朗普那樣對國會主動外交的厭惡情緒,但任何一個珍惜自己權力的總統和國務卿,都不會只想充當執行國會決議的工具,都不會想變成國會的扯線公仔。因此,儘管這部所謂的戰略競爭法案最終一定會通過,總統也一定會簽署而使之生效,但如何執行、執行的步驟和時間表,甚至到底哪個部門來執行(不可能全部壓在國務院身上),總統和行政部門還是有很大的自由權力和裁量空間的。故此,未來如果中國方面要對華盛頓展開公共外交和遊說工作,當然應該聚焦於行政部門而不是國會。不能阻其立法,便滯其執法。何況,民粹狂潮,又豈止於反華,拜登提出的劫富濟貧式的增稅計劃,得一想二的左翼改造社會野心,都會成為美國社會和政壇的黨爭議題。明年年底的國會中期選舉,反華肯定是一個重要議題,但絕不會是唯一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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