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9/2018
叫停工法理何在?鬧林鄭民智未開!
昨天下午一時開車,出屋苑大閘時,保安已說外面的大路給倒塌了的大樹堵住,轉不到去高速公路。心想,怎樣也要出去看看……果然有幾棵大樹連根拔起的,攔腰躺在大路上,而遠處的高速公路也塞得死死的。
每逢颱風過後,上班都是一番折騰。結果我等到下午4時,路開通了才上班,平常45分鐘的車程,卒之用了兩個半小時,6時多才返到公司。我們做傳媒的,星期日10風球時也一樣上班,保證昨天早上有報紙出版。究竟超強颱風「山竹」吹襲香港之後的上班日,全港是否應該停工呢?
罵林鄭沒成本又吸like
看網上留言、或從打工仔排幾小時上班,罵林鄭走群眾路線吐一口冤屈氣,一定受歡迎,而且肯定吸睛吸like。職工盟的李卓人,竟然走出來「抽水」,好一句罔顧打工仔的苦況,「贏得」掌聲,但潑婦駡街式的,令人討厭。
當然啦,閙林鄭月娥完全是沒成本吸like之作,而且山竹過後的上班日一片混亂,矛頭直指林鄭,為何不停工一天,而要打工仔花上幾小時「塞上班」?問題是:特首有甚麼權力可以要全港停工?
每次颱風襲港、或八號風球、或黑雨之後,上班都是一個困難時刻,甚麼人可以做一個決定叫停工?看似特首可援引第241章 《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於香港緊急情況或危害公安的情況時修訂任何成文法則,可將昨天定為假期,停工一天,以保障市民安全。
但問題是若她作這個決定,她的法理基礎薄弱。香港沒有受到很大的破壞,昨天天氣正常,雨也沒有,而且陽光普照,若不是東鐵線出事,問題沒那麼嚴重,加上巴士因道路被封而停駛,情況才變得更糟。
如果昨天停工……
如果昨天真的是停了工,甚麼人會去清理上千條道路因塌樹而封路的情況呢?我們總不能天真的以為停工便解決了清理塌樹的問題。你們停工,誰人開工清理?
如果昨天真的是停了工,那些應該成交的合約、出入口交收延了期,是否有法律依據?若受挑戰,誰來負責?
如果昨天真的是停了工,林鄭一樣被罵,只是罵的人不同吧了。
如果昨天宣布了停工,人人拍掌,那麼下一次8號風球10號風球,是否第二天上班日又停工?
我住的地方,每次風暴過後,道路不是水浸就是塌樹,基本上是不可能離開居住的屋苑,總要花上幾小時甚至半天。若從我的角度看應該每一次打風之後,都應該停工;但在香港島的住在太古城的同事,又怎樣呢?他有地鐵,是否又要停工?
叫停工法理何在?
叫停工太容易了,問題是做這個決定不只是一個政治決定,而是有實際需要的,更重要是有何法理?
除8號風球以上或黑雨,政府有何權力決定不用上班;教育署署長有權宣布停課,亦只限於幼稚園中小學和庇護工場。當我們口口聲聲說法治時,為何隨便叫林鄭宣布全港停工一天?
有位我頗尊敬的行家,竟然在fb留言說「山竹」過後,車站人潮不斷,可見香港人幾勤奮。5:20am改掛三號,香港天文台真係好配合僱主!
這是甚麼話?你侮辱了所有在天文台工作的人了。他們有甚麼理由去幫全港僱主呢?
「山竹」風災後全城滿目瘡痍,警察、消防等各部門忙於善後,有警察在缺乏工具之下,仍用手鋸辛勞鋸樹,盡力為市民開路,卻遭網民拍照放上網嘲笑「無腦」,形容「鋸到收工都未鋸完」,幸好其言論隨即惹來反感,其實警察用手鋸開路只是緩急之法,希望盡快清除障礙物,讓緊急車輛可以通過,以免延誤救援,同時為有需要的市民開路。
其實今次山竹襲港,肆虐10小時,如果不是之前大家做足準備,傷亡和破壞肯定比現在嚴重,這是不幸中之大幸。其實我們應該給自己一個like,就是我們香港人的專業精神,一落風球便上班去,絕不拖泥帶水,可惜民智未開,出口謾罵,丟人現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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