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1/2019
青年娶有樓女友 需分擔$50萬首期 (晴報)
不少人為置業而煩惱,原來有層樓才結婚同樣煩。有男網民表示,女友早年獲家人資助150萬首期買樓,但他被要求於婚後需給予50萬元予女方家長,作為攤分首期的負擔。有社工指部分準新人獲家人資助買樓,大多會尊重家人意願,婚後未必加伴侶的名字入樓契。
結婚並非只屬兩個人的事,有男網民在討論區吐苦水,聲稱女友數年前獲家人出資150萬置業,兩人打算婚後入住該單位,並由男方供樓。但女友的家人要求事主婚後需給女家50萬元,作為攤分首期負擔,惟女方並無打算將事主的名加入樓契。帖文指,「女家覺得唔可以就咁入去住咁著數,婚前要夾番40至50萬當首期……但層樓做緊按揭所以唔想加男方名。」
部分人認為女方的家人並非「省油的燈」,相信婚後還會有大量特別要求,提醒事主要小心考慮。亦有網民諷刺事主及女友同樣屬計較之人,調侃他不外是「五十步笑百步」。另有人直言,未結婚已有這麼多計算,將來恐有更多閒言閒語。
家長多不介意資助兒女買樓
香港公教婚姻輔導會堅道中心教友婚姻及家庭輔導員楊麗儀指,部分新人在婚前已置業,婚後繼續由置業一方供樓,伴侶則負責其他家庭使費。「未必每對準新人都會將伴侶個名加入樓契,一來他們想尊重父母意願,因父母有份畀首期。二來他們也想保留另一半首置優惠名額,打算日後或再買多個單位。」
楊麗儀續說,現在時代有別以前,家長不會太計較資助女兒置業,或是否「貼錢」嫁女等。「因物業歸女兒所有,他們傾向單位繼續由女兒供樓,而新人大多會跟家人商量,亦會尊重他們的看法。」亦有部分新人會在婚後將另一半的名字加入樓契,之後一起供樓。
部分人望以樓契綁實女婿
行政人員婚配服務公司「緣來這麼近So Klose」總監Carolyn Chan指,曾有女生獲家人資助三成樓價作首期,婚後女生在樓契加入丈夫名字,並由丈夫供樓。「很少人會要求男方攤分返物業的首期,大部分傾向男方也參與供樓。亦有些家長希望有層樓可綁實女婿,覺得他們可穩定些。」
Carolyn又指,個案中的男生不太願意付50萬元給女方家人,大概因為感覺對方不相信他,或是收入不高,要負擔結婚使費外,還要額外付50萬元感到吃力。她建議,男方可透過女友向家人探口風,看看可否有其他方案。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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