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03/2018
代同事買手信先收錢 打工仔被批小家 (晴報)
贈人玫瑰,手留餘香。有打工仔指,同事知道他到日本旅行,託他買逾千元的手信,惟他要求對方先付錢,卻被對方斥責斤斤計較。有禮儀專家表示,購物前先收錢的做法為事主增添壓力,亦容易留下「小家」印象。
同事之間互相拜託買手信的情況很常見,但涉及金錢問題難免產生尷尬。有打工仔在討論區訴說,早前他到日本旅行,有女同事託他代購千多元手信,他有感「幫你買又要幫你攞」,於是提議對方先付款。事主在帖文提及,「佢(同事)即刻發爛渣,仲話『你買完返嚟咪畀番你囉』……」雙方為此不歡而散,事主在帖文指,「叫人買嘢畀錢先,理所當然㗎啦」。
部分網民指,事件「幫就係人情,唔幫就係道理」,認為旅行應該是享受假期,而不是為他人做「跑腿」。亦有過來人指,曾到韓國旅行,有親戚在WhatsApp群組要求「落單」代為購物,結果回程時「成個篋都係佢哋嘅嘢」。另有人認為,事主要求同事先付錢的做法太小器,反而可向同事建議「如果經過、見到便幫你買」。
送手信應留意物件含義
國際商務禮儀專家梁迦傑博士表示,如討論區個案所言,事主要求同事先付錢的做法,會令雙方關係變得緊張,同時顯得事主較「小家」。「如果先收了錢,事主反而變得有壓力,旅行期間也要謹記『訂單』,旅程中也不能放鬆。」他建議留有空間,「例如跟同事說今次行程比較緊密,如有時間或經過有關店舖才替對方購物」。
梁迦傑博士續指,送禮或是送手信也要留意場合、關係及禮物當中包含的故事。「中國人重視意頭,送禮時要留意是否雙數,以及有否不吉祥的諧音,例如『送鐘』(音︰送終)等。」對於同事而言,贈送的手禮以食物及美酒比較適合,大家可即時分享,共度歡樂的時光。
先付錢方法不常見
依依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營運總監馬盛邦表示,過去有員工不時託同事去旅行時代購當地出名的食物作為手信,部分產品或需要排長龍購買,故同事也會婉轉表達「因為已計劃好行程,如經過的話,有機會買到就會幫手買」。
另外,馬盛邦又認為,代購前請同事先付錢的做法並不常見,一來因為不確定是否可買得到,二來因價格也不確定,故大多數是先代同事墊支,事後才收錢。
轉載自: 晴報
【你點睇】港府本年度已錄逾2千億元赤字,有議員指或難符基本法力求收支平衡之規定。你認為當局應如何解決財政問題?► 立即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