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7/2017
補貼車費 不如管制利潤
特首林鄭月娥擬用港鐵股息,補貼市民長途交通費。這類派錢措施自然會受市民,尤其是基層兼要跨區上班市民的歡迎,但若仔細想想,其實道理欠妥,而對公共交通服務機構實施利潤管制,才是治本方法。
升斗市民一直苦於交通費負擔的沉重,社會向來有聲音要求,限制公共交通機構加價的幅度。2006年,政府通過對幾間專利巴士公司實施「可加可減」機制,希望可監管到公共交通服務的收費。但香港近年通脹持續,交通費須在「通縮時下調收費」根本從未發生,調整車費的分別僅在於加幅多少而已,而港鐵更自2010年以來,年年加價,機制變成「有加無減」。面對市民苦況,政府才有以港鐵股息補貼車費的想法。
有人認為,這是新一屆政府敢於突破的新思維,無疑有利民生,但道理還是要說清楚。擬作為補貼車費的港鐵股息,雖然來自以公帑興建的港鐵盈利,但除「取諸交通(港鐵),用諸交通(不限於港鐵)」這牽強理據外,這筆本來會撥入公共財政的錢其實也是公帑,多花在交通上,便意味少花了在其他社會事務上,例如教育、醫療。以政府去年獲得的港鐵股息為例,金額約為40億元,恰與林鄭剛公布花在教育上的資源相若,這個金額可足以讓中、小學及大專學生受惠,社會意義重大,但投放在交通上,落袋的卻是交通機構。
作為港鐵大股東,政府會因港鐵賺錢卻不減車費而受壓;又或被要求賺股息「回饋」市民。其實,想深一層,市民又可曾要求過其他公共交通服務機構用所賺到的盈利,補貼其他交通車資?再進一步,政府應否積極考慮要像個別公用事業,如電力公司一樣,對公共交通機構實施利潤管制,才可徹底地減輕市民交通支出的沉重負擔。但這恐怕又會引來「政府干預自由市場運作」的批評。
其實,在工資、維修、發展等經營成本都不斷增加的趨勢下,加上通脹、利息負擔等經濟因素,「可加可減」機制已形同虛設,政府擬動用港鐵股息補貼,今次可有40億元,下次又可有多少?況且股息來自盈利,部分盈利來自車費,以港鐵乘客車費的收益,去補貼其他交通工具的乘客車費,又公平嗎?
既然公共交通工具是民生一部分,政府好應積極考慮把營辦機構的利潤納入受監管的範圍,那就不必再像慈善家般,以隨盈利多少而變化的股息,派錢補貼車費,就當作是回應了市民訴求的施政新風。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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