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0/2015
沒有競爭那來進步
有報道指,一名瑞士遊客前兩天凌晨,在機場登上的士前往紅磡一家酒店,的士司機抵埗後竟收取高達8,000元的車資,較正常按錶收費高出逾30倍。青年付款後驚覺車資貴得不合理,最後由酒店代為報警。
早前,Uber的服務在香港惹起爭議,政府、的士司機團體和市民各自站在不同立場,對這項服務的合法性和安全有不同意見。事實上,普遍市民對本港的士服務其實不甚滿意;別提上述那個離譜荒謬的「黑的」例子,按路程長短揀客、不肯過海、擅自扣除車資尾數、收小費,以及服務態度差等經驗,相信大家並不陌生。
就我所見,市民普遍並不抗拒Uber,因為它實實在在提供了另一種具質素的服務選擇;更重要的是,它的收費並不比的士便宜,但能夠提供合乎期望的服務水平。
「有競爭就有進步」是千古不變的定律,我們實在不應以舊有的法規去保障既得利益者,而應著眼於怎樣能夠守住規管防線,又能令市民得益,才是我們需要考慮的課題。若果當年不是有開放國際電訊市場的決定,損害個別公司的利益,今天大家可能還要付每分鐘$12.3的長途電話費。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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