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6/2019
反修例遊行 立會深夜爆衝突
陳弘毅:中央不會輕易 提出引渡
《逃犯條例》修訂內容備受爭議,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相信,若維權律師及政治異見人士,日後途經香港被要求引渡,中央政府不會輕易提出引渡請求,因不想被法院裁定為政治迫害某人;至於「港人港審」,陳弘毅指需修改本地法例,及有機會違反《基本法》,難以落實。
陳弘毅指國與國之間處理引渡請求時,若認為涉及政治迫害可不引渡,但香港是中國一部分,這方面的確不易處理,但不代表法院不能獨立處理。
陳弘毅表示,修例符合國際標準的防止政治迫害條款,認為若涉及政治敏感的案件,如內地要求移交維權律師、六四運動人士等,法院會審視是否涉及政治犯或政見受迫害的情況,相信中央政府會克制,不會輕易提出引渡請求,因不想被法院裁定為政治迫害某人。他又指,中港過去20年未就移交協議達成共識,因中國反對將防止政治迫害條款寫入協議,現時中央同意在個案形式的移交列入保障條款,已是很大讓步。
稱港人港審 須克服3大障礙
對坊間憂慮內地會以其他非政治罪名,要求香港移交異見人士,他稱,此次修例有關保障條款有詳盡列出,且有不少案例可供分析參考,若香港法庭認為某人被移交後不能得到公平審訊,可以此為由拒絕移交。
至於「港人港審」,他解釋經深入研究後,認為需克服3個障礙,包括香港法院只可審理香港發生的刑事罪行,或需大幅修訂本地法例、香港刑法不適用於內地,或違《基本法》、不少內地學者文章反映,國際間的不引渡原則,不應適用於香港。
轉載自: 晴報
樂本健【秋日開倉26 - 27/9】保健品低至$20!► 火速行動